卫生院对村医管理制度
导语: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为了全镇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稳妥的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制定管理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卫生院对村医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院对村医管理制度篇1
一、村卫生室任务
行政村卫生室主要承担辖区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2、负责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协助做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3、开展健康教育,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4、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与慢性病非传染病的随访。
5、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治,以及村级爱国卫生运动实施。
6、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7、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症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工作。
8、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有关村卫生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工作的意见参加培训。
9、 按照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要求,制订本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10、 认真做好以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为重点的防病工作,强化计划免疫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工作。
11、 充分发动众,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12、 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
13、 认真搞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诊疗工作,做好门诊、出诊、巡诊等医疗服务工作及危重病人的转送工作。
14、 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
15、 开展众性健康教育,传播卫生知识,提高众自我保健能力。
16、准确、及时完成有关卫生信息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村医的聘用
首先由符合条件的村医,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卫生局审批注册后,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持证开展工作,并接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培训。卫生室负责人和公共卫生员的选拔任用由镇政府统一聘任。
聘用步骤及方式:
在对每个乡村医生进行村众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开展业务知识考核测评,然后再由各乡村医生自愿提出申请,由镇卫生院审核评定后,签订《乡村医生聘用协议书》(实行一年一聘制),最后由镇卫生院统一调配至各村卫生室。年内绩效考核总评分80分下者为不及格,镇卫生院不再续聘。
三、村卫生室的管理
采取“一统一,两独立”的管理方式。即:村卫生室的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均由卫生院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但村卫生室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
四、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制订工作岗位责任制,确保有章可循、尽职尽责。
2.实行统一上下班和值班制度(包括24小时值班制度)。上班时间内坚持着装规范、衣帽整洁、挂牌上岗;值班时间发生失窃,损失由当班人员自负。
3.实行首诊负责制,对急危重病员应及时抢救并护送转诊至镇卫生院。要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待病员应热情、和蔼。
4.要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悉初级卫生保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疾病普查和健康调查等各项工作。
5.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有责任及时报告有关法定传染病:发生应及时向镇防保站上报;发生乙类传染病应在6小时内向镇防保站上报。: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常规,防止医源性传染。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要立即毁形,做到一人一针注射,专桶消毒保管,定期上交镇卫生院集中处理。要注重医疗安全,防止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传染病的隔离消毒,防止蔓延。
7.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发现私自进药或地下行医,经查实一次按规定处罚,二次解聘。
8.严格执行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规定、转诊制度及处方限额制度。
9.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软件管理要到位,各项台账记录要齐全。
五、业务学习和例会制度
1.每月1日为全镇村卫生室负责人例会日,每月4日为全镇乡村医生集中学习日,及时传达
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提高防病、治病水平。如遇上级布置中心工作可提前或临时召开。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2.积极配合镇卫生院认真完成各个卫生日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3.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开设肠道病门诊,发现病人及时登记,并做好上报与采样工作。
六、财务与汇审制度
1.严格财经纪律和物价政策,有关收费项目上墙公布,增加透明度,不准乱收费。挂号、注射、药品、出诊费的收取要开给病家收据。符合报销的代报药费要如数交给病员。严禁贪污和挪用。
2.每月做好药品盘存上报,做到药品账物相符,药物耗损应在千分之二以下。
3.对当年度农户个人的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后及时上交村委会或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4.处方结算同月报表准确无误。
5.村卫生室用药、辅料一律由所辖区域镇卫生院调拨,做到少进、勤进,严禁私自外出进药。要根据季节进药,防止过期霉变。村卫生室的药品按上级规定的用药目录进行配备。
本制度自20xx年6月6日起执行,原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时以本制度为准。奖惩、考核办法由镇防保站和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另行制定。
卫生院对村医管理制度篇2
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
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为重点。并协助卫生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3、传染病管理:对本村各类传染病(甲、乙丙类及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要及时发现与报告;结核病人按要求最少督导4次,记录卡与药品要相符,如发现传染病漏报、瞒报、谎报者,一例扣除5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村医资格,并承担其法律责任;结核病人管理不到位,药卡不符者,扣发其管理费,并视情节轻重扣除50-200元。
4、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卫生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考核标准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积分制进行。对村卫生室的拨款以所得分数为准。
5、及时完成卫生院院所要求的九大公卫各种报表。
卫生院对村医管理制度篇3
村卫生室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核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
二、宣传国家卫生法规,开展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档案。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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