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徐庆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4.16 
【案件字号】(2020)豫05民终865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魏文联苗飞杨晓 
黄海波被谁害的【审理法官】魏文联苗飞杨晓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徐庆华;赵胜利;田志敏;张奇;唐绍锋;张燕驹;田斌;王琳;岳宏丹 
【当事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徐庆华赵胜利田志敏张奇唐绍锋张燕驹田斌王琳岳宏丹 
【当事人-个人】徐庆华赵胜利田志敏张奇唐绍锋张燕驹田斌王琳岳宏丹 
【当事人-公司】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律所】赵桢河南九明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赵桢河南九明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赵桢 
【代理律所】河南九明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徐庆华;赵胜利;田志敏;张奇;唐绍锋;张燕驹;田斌;王琳;岳宏丹 
【本院观点】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准许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
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3 04:36:49 
好医保免费医疗金最高能领多少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徐庆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5民终865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李珍街道办事处某某320。
     法定代表人:岳宏丹。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永龙。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庆华。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桢,河南九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小公司做账
     原审被告:赵胜利。
     原审被告:田志敏。
     原审被告:张奇。
     原审被告:唐绍锋。
范晓萱周迅
     原审被告:张燕驹。
     原审被告:田斌。
     原审被告:王琳。
审理经过     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徐庆华及原审被告赵胜利、田志敏、张奇、唐绍锋、张燕驹、田斌、王琳、岳宏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2019)豫0505民初26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递交申请,自愿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快乐大本营闹鬼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安阳炽燊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魏文联
审判员 苗 飞
审判员 杨 晓
章子怡李安相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 刘 艳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