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B116-0040宗地与B116-0029宗地土地合宗方案的公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B116-0040、B116-0029两宗土地地合宗手续。经审查,我局拟同意该宗地合宗申请。两宗地基本情况及合宗方案如下: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以挂牌方式取得B116-0040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合同(深地合字〔2007〕0112号)约定:B116-0040宗地用地面积18931.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302900平方米-378600平方米,其中:商业47000平方米-59000平方米,办公、酒店255900平方米-31960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07年11月6日起至2057年11月5日止。土地使用权合同同时约定该项目建筑面积自用率必须达到60%以上,且该部分建筑面积10年内不准对外出售;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再次以挂牌方式取得B116-0029宗地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合同(深地合字〔2010〕6019号)约定B116-0029土地面积为11507.28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888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批准方案为准),其中:办公或商务公寓≤64053平方米,酒店≤46397平方米,商业≤18430平方米(含跨街商业12000平方米);使用年期为50年,从2010年7月30日起至2060
年7月29日止。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项目建成后全部限自用,且15年内不得转让
考虑B116-0029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其开发应与B116-0040设计及地下必须统一设计有机连接,且深圳福田邮编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统一营运”有其合理性,在两宗地建筑物功能及其他约定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我局同意两宗地合宗,合宗后土地面积30439.0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与商业办公用地,建筑物功能等合同条款均维持深地合字〔2007〕0112号土地出让合同及深地合字〔2010〕6019号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不变,合宗后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  2057年11月5 日止.合宗后以下坐标范围内:1、X18438.60,Y114403.63;2、X18435.10,Y114400.00;3、X18506.10,Y114400.00;4、X18502.60,Y114403.63;5、X18492.60,Y114414.00;6、X18492.60,Y114483.25;7、X18497.35,Y114488.00;8、X18443.85,Y114488.00;9、X18448.60,Y114483.25;10、X18448.60,Y114414.00;相对标高-7米至6.5米规划为市政道路,产权归政府。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合宗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天,即2012年3月28日至2012年4月16日。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zsy.v/)发布。
在公示期内,如对该合宗事宜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以书面形式与我局联系。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进行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以此方案给予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合宗手续。
联系地址:福田区新闻路69  邮编:518034
联系人:魏工        :83139150       传真:8313313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
                                          2011年12月23日
附:B116-0040宗地与B116-0029宗地位置及合宗方案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