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审
1、从法律风险防范角度,信审应遵循什么原则?
 (1)一致性原则。对整套合同的信息一致性进行审核,如借款人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共同还款承诺书等中的借款金额一致、借款日期一致;法待文本是否有漏填、错填现象;复核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相关内容是否与公司章程一致,如注册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等。
 (2)逻辑性原则。对整套资料的逻辑性进行审核,不能出现逻辑错误,如担保合同的签订日期应与借款合同的签订日期相同或晚于借款合同的签订日期,而不能早于借款合同的签订日期;公司的成立日期应早于借款合同的签订日期;公司营业执照的有效期应覆盖借款期限等。
 (3)合法性原则。对整套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如法待文本中公章、签字、手印等是否合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是否年检;法人担保人,复核是否已出具公司同意对外担保的董亊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等。
2、借款合同等借贷凭证上,借款人应当签字还是摁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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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摁手印具有不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款合同等民间借贷凭证不论是签字、还是摁手印,或者既签字又按手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可以模仿,一旦发生纠纷,需要对笔迹进行鉴定,笔迹鉴定相对较为复杂,而且具有一定“误差”率;而手印的指纹鉴定比较简单,而且指纹具有唯一性,不存在“误差”。因此,最可靠做法是在借款合同等民间借贷凭证上由借款人(包括保证人)既签字又摁手印。
3 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1)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根据《合同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出借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
(2)完整的民间借贷关系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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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双方当亊人签订借款合同,表明双方之间达成了借款的“合意”;
 其次,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接收。能够证明出借人提供了借款的证据有银行转帐或者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摁手印的“收条”、“欠条”、“收据”之类癿收款凭证。
 因此,只有“借款合同+收款凭证(包括银行转帐凭证)”这两个要素才能证明不仅同意借款,而且已经提供了借款。
4 在交付借款之前反悔的,出借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二者只是达成了借款的合意,借款合同并未生效。出借人在交付借款之前反悔、未交付借款的,出借人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5 信审为何一定要评审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嫖娼、、走私等非法活动,或者明知他人涉嫌犯罪正准备逃跑而提供逃跑的路费等等,仍予以出借的,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保护,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6 韩国19禁电影高颜值、借款人为未成年人,借款行为是否有效?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的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 未成年人借款的行为,与他的年龄、智力不适应,并不能预见到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法院一般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依法不发生法待效力。
7 、以定期存单质押的如何确定贷款日期?
 贷款期限不可超过存单的到期日。如是多张存单,以最早到期的为准来确定期限。
合同签订
1、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1)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要签字摁手印;合同主体为公司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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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手印、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不能叠加。
3)合同经过涂改的,应由双方在涂改过的地方签字摁手印或盖章确认。
4)合同有两页或两页以上的,合同主体双方应当加盖骑缝章戒摁骑缝手印。
5)减少留白。
2 、借款合同中是否必须约定诉讼管辖问题?其约定技巧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只要不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与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和合同签订地这五个地方选择诉讼管辖法院。但是,对二当亊人来讲,法院管辖地如果选择不当的话,除参讼的差旅费用,调查取证的费用等诉讼成本价值不菲以外,还可能面临地方保护主义和司法不公的影响。所以,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以及当事人自身的情况,预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以内确定对己方最为有利的诉讼管辖法院。
3 保证期间怎么约定?
一般将保证期间约定为:自主合同(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止。
4 、民间借贷是否允许计算复利?
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下同)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对于出借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也属于计算复利行为,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实际上,出借人可以采取“利息+违约金”的方式达到计算复利的目的,出借人约定借款利率为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同时约定借款人到期不还如何计算违约金即可。
5、所有《借款合同》都要做强执公证吗?
为《借款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是为了简化程序,去除繁琐的诉讼流程,一般建议做此类公证。但如果借款中涉及抵押,并抵押合法有效,此类合同就可以不做强制执行公证。
因为根据新民诉法规定,可以不经诉讼,直接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戒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待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穿越之异世潇湘情缘6 在抵押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抵押人必须是同一人吗?
不一定。因为我们国家担保法中规定,借款人可以自己提供抵押物为自己提供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抵押物进行担保。就是说抵押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者是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
7、在借款合同中是否允许保证人和抵押人同时存在?
允许。因为保证和抵押是并不冲突的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若借款人既到了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保证人,又以自身财产或者第三人提供的财产作为主债务的担保,那么借款人主债务的履行将更加有保障,债权将更加安全。
8、以新贷还旧贷的,合同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以新贷还旧贷的,不能仅简单签订借款合同,因为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主合同(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以新贷还旧贷的,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认。因此,以新贷还旧贷的,为提高出借人资金安全系数,除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外,还应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民事诉讼法》 196.197
第一百九十六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