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建筑⾯积建标[2013]126号
附件:
驻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建筑⾯积指标每个月14号
在《看守所建设标准》修订过程中,武警总部于2011年10⽉14⽇以《复关于征求对﹤看守所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12年2⽉1⽇以《复关于再次征求﹤看守所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驻所武警中队营房建筑⾯积指标提出了具体要求,情况如下:
(㎡/⼈)
注:1、每个中队警官按4⼈计算,每增加1⼈,增加建筑⾯积22平⽅⽶;
2、岗楼按4座计算,每增加1座增加建筑⾯积20平⽅⽶;
3、哨位距离武警中队距离超过1.5公⾥时,增加30平⽅⽶待班间或休息室
表5-3 武警⽣活⽤房建筑⾯积指标(㎡/⼈)
表5-4 武警执勤⽤房建筑⾯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