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CH-01⼴州地铁A型车客车司机⼿册(4.0)
⼴州地铁A型车客车司机⼿册
GDY1/QW-GZ-CH-01
⽬录
1前⾔ (2)
2范围 (2)
3引⽤标准 (2)
4定义 (3)
5岗位职责与纪律 (3)
6员⼯作业安全⼿则 (6)
7司机出勤 (6)
8整备作业 (7)
9列车出⼚ (10)
10正线运⾏规定 (12)
11站台作业 (13)
12折返作业 (14)
13列车回⼚ (16)
14洗车作业及注意事项 (18)
15退勤 (19)
16调车作业 (20)
17调试作业 (21)
18⾮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23)
19⾮正常情况下的⾏车组织 (29)
20附录 (32)
本标准重点对司机作业安全、服务规范、岗位各类作业流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程序进⾏修订,作为A型车客车司机作业和应急处理的指导性⽂本。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中⼼。
本标准主要起草⼈:龙威、林滔、莫导华、黄彬、廖嘉辉、林志⽣、王帆。
本标准版本号为第4版、第0次修订。
本标准2014年5⽉20⽇发布。
本标准2014年5⽉21⽇起实施。原第3版、第2次修订版本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中⼼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中⼼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中⼼标准化⼯作组归⼝。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州地铁A型车客车司机⼯作的具体操作要求和⼯作程序。
本标准适⽤于客车司机在⼴州地铁驾驶A型车时有关操作规程。
3 引⽤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通过在本标准中引⽤⽽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本标准出版时,所⽰版本均为有效。本标准是根据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要求⽽编制。
3.1GDY/QW-JG-XC-01.01 ⾏车组织规则(⼀、⼆、⼋号线)(下简称《⾏规》)
3.2GDY/QW-GZ-CH-03.01 西朗车⼚运作⼿册
3.3GDY/QW-GZ-CH-03.02 ⾚沙车⼚运作⼿册
1.1GDY/QW-GZ-CH-03.07 嘉⽲、⼤洲车⼚运作⼿册
3.4GDY/QW-GL-AQ-02 运营事业总部客运伤亡事故(事件)处理规定
3.5GDY/QW-GL-YJ 运营事业总部线⽹运营应急管理规定
3.6GDY/QW-GZ-YJ-17 ⼴州地铁车务安全应急处理程序
3.7GDY/QW-GL-AQ-03 运营事业总部⽣产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规定
3.8GDY/QW-GL-AQ-15 运营事业总部设备安装、硬软件更换及调试、试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9GDY/QW-GZ-YJ-13 ⼴州地铁车辆专业应急处理程序
3.10GDY/QW-GL-FW-01 运营事业总部⼈员服务管理办法
3.11GDY/QW-JG-CL-01.01 ⼴州地铁A1型电动车组故障处理指南
3.12GDY/QW-JG-CL-01.02 ⼴州地铁A2、A3型电动车组故障处理指南
3.13GDY/QW-JG-CL-01.08 ⼴州地铁A4型电动车组故障处理指南
3.14GDY/QW-JG-TH-09.01 ⼴州地铁信号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指南(⼀号线)
3.15GDY/QW-JG-TH-09.02 ⼴州地铁信号设备故障应急处理指南(⼆、⼋号线)
3.16GDY/QW-GL-AQ-12 运营事业总部电客车驾驶室登乘管理实施细则
3.17GDY/QW-JG-JD-07 ⼴州地铁屏蔽门故障处理程序
4.1客车司机:
系指已取得⼴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颁发的《电客车司机驾驶证》,并在⼴州地铁范围内从事电动列车驾驶的专职⼈员。客车司机按技术等级分为三级、⼆级、⼀级、⾼级、特级和⾸席六个级别。
4.2引导员
指客车故障需要司机在尾部驾驶室驾驶时,在客车前端了望,监控列车运⾏速度及运⾏安全与司机随时保持联系控制列车的运⾏及停车等。由车站值班员或值班站长担任。
4.3URM监控员
系指在列车因车载信号设备故障⽽采⽤⾮限制性模式驾驶时,登乘司机室,协助司机瞭望进路,并监控列车运⾏速度及运⾏安全的列车驾驶辅助⼈员,⼀般由车站值班员及以上⼈员担任。
4.4屏蔽门操作员
系指在车站屏蔽门与列车车门联动功能尚未实现时,通过随车或驻守⽅式,协助司机开关屏蔽门的操作⼈员。
4.5⾏车凭证
是列车占⽤前⽅进路的凭据。根据⾏车条件和列车驾驶模式的不同,⾏车凭证分为信号机显⽰的开放信号、调度命令、路票等
(⾏车凭证具体使⽤情形参见附录J(标准的附录))。
4.6运营时刻表
是列车在车站(车⼚)出发、到达和折返时刻的集合。完整的时刻表包括了版本号、时刻表编号、车站站名、车⼚名、列车车次、⾏车间隔时间、列车出发与到达时间、列车折返时间等要素。
4.7登乘证:
系指在⼴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范围内,在运营时间内登乘客车司机驾驶室的凭证。登乘证按使⽤时效分为永久登乘证、三年期登乘证和⼀年期登乘证;按使⽤属性分为个⼈登乘证和公共登乘证。
4.8A型车分类(按GDY/QW-JG-CL-20《⼴州地铁电动车组车型命名规则》执⾏)
A1类:⼀号线西门⼦车型;A2类:⼆、⼋号线庞巴迪车型;A3类:⼀、⼆、⼋号线庞巴迪增购车型;A4类:⼆号线株洲车型;A5车型:⼆、⼋号线株洲车型。
5 岗位职责与纪律
5.1岗位职责
5.1.1负责值乘期间电动列车的驾驶,凭有效的⾏车凭证(信号机显⽰的通过信号、车载ATP推荐的速度信号、调度命令、路票等)动车,保障列车运⾏安全。同时,对于运营列车,必须按《运营时刻表》规定的发车时间开车,确保运营列车运⾏有序。
5.1.2负责对列车的运⾏状态和相关⾏车设备进⾏监控、对列车运⾏径路进⾏瞭望,发现异常,及时、准确报告。遇危及⾏车安全或设备安全情况时,及时采取停车措施,并进⾏有效处理。
5.1.3掌握站台作业时关门的时机与技巧,加强站台与屏蔽门之间空隙情况的确认,确保乘客上、下车时的安全。
5.1.4在列车⼴播⾃动报站系统故障时,及时进⾏⼈⼯⼴播,为乘客提供正确的到站信息。
5.1.5在车辆或信号系统发⽣故障导致列车不能正常⾏驶时,准确报告故障信息,并依据故障处理指引,及时对故障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降低故障可能造成的影响。
5.1.6在发⽣紧急⾏车事务时,保持镇静、沉着应对、最⼤限度地保障乘客的⼈⾝安全。在需要就地紧急乘客疏散时,及时、正确引导乘客进⾏有序疏散。
5.1.7发现或发⽣⾏车事件或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班组长及以上管理⼈员或相关负责⼈反映或报告,不隐瞒、不谎报。5.1.8负责新司机学员的带教培训,通过⾔传⾝教的⽅式,将丰富的⾏车知识和经验向新司机学员
5.2岗位纪律
5.2.1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出乘,不迟到、不擅⾃离岗。
5.2.1.1对于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出乘的,应及时电话通知当值派班员,并听从安排。5.2.1.2出乘前临时需要请假的,须提前2⼩时以上电话通知当值派班员。
5.2.2必须服从指挥
服从指挥是地铁乘务⼈员最基本的职业准则,客车司机在值乘期间必须服从相关负责⼈的指挥,按其命令⾏车(相关负责⼈违章指挥或执⾏其指⽰可能导致⾏车事件、事故发⽣的情况除外)。
5.2.2.1在正线,司机必须服从⾏调的统⼀指挥。
5.2.2.2在车⼚,司机必须服从车⼚调度的统⼀指挥。
5.2.2.3在列车调试、演练或发⽣紧急事务时,司机必须服从现场总指挥或事故处理主任的指挥。
5.2.3必须服从管理
服从管理是地铁乘务从业⼈员的⾸要责任。作为⼀名客车司机,⾸先应服从班组长(含轮值、派班员等。以下同)及以上⼈员的管理,对班组作出的⼯作安排或指⽰,应予以执⾏。
5.2.3.1值乘期间,应主动接受班组长及以上⼈员的检查和监督,对班组长及以上⼈员发现的问题及作出的批评指正或考核,应予以虚⼼接受并改正。
5.2.3.2对班组长及以上⼈员的⼯作安排、指⽰或检查批评有不同意见或不满的,应通过向上级领导反映来寻求对问题的解决,不能因此带着情绪上线开车,更不能开⽃⽓车、闷车。
5.2.3.3值乘运营列车过程中,遇⾝体不适的,应及时报告⾏调,并通知正线轮值或派班员,请求协助。在未有具有相关操作资格的⼈员到位接替的情况下,应听从派班员或正线轮值的安排,并尽可能地维持列车的正常运⾏。严禁在未通知任何相关⼈员情况下,擅⾃离岗或拒绝开车。
5.2.3.4遇终点站⽆⼈接乘时,到达司机应主动继续值乘该趟列车,保证列车按点开出,然后再将相关情况报告正线轮值或派班员,并听从其安排,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继续值乘,保证有车必有⼈。
5.2.4班前8⼩时及班中严禁喝酒。班前注意休息,班中保持注意⼒集中,并在列车运⾏中应保持坐姿端正,不间断对前⽅进路进⾏瞭望,严禁在列车运⾏期间打瞌睡、打盹、闭⽬养神、看书、聊天等中断瞭望的⾏为。
5.2.5进⾏⾏车⼯作联系时,必须采⽤⾏车标准⽤语,统⼀使⽤普通话(⾏车联系内容涉及有阿拉伯数字时,按以下数字对应的拼⾳发⾳:0 < dòng >、1、2、3、4< sì>、5、6< liù>)、7、8、9)。
5.2.6在对列车车厢进⾏⼈⼯⼴播时,应⾸先使⽤普通话,⼴播过程中应保持语调平稳,语速适中,⾳量适宜和吐字清晰。5.2.7值乘运营列车期间,严格执⾏登乘管理规定,严禁私⾃带⼈或准许⾮相关⼈员进⼊司机室登乘。
5.2.8着装规定
5.2.8.1司机值乘时按要求统⼀着职业⼯装,佩戴肩章、⼯号牌、⼯帽,男司机佩戴领带,⼥司机佩戴领结(⼯号牌佩戴于⾐服左⼝袋上⽅,⼯号牌的下边沿与⾐服左⼝袋的⼝袋盖上沿齐平,⼯号牌的左边沿与⼝袋纽扣的左边沿齐直)。
5.2.8.2⼯作期间,应保持⾐着整洁、⼤⽅,⾃然、得体,不卷裤挽袖。
5.2.9⾔⾏规定
5.2.9.1站台⽴岗时,应站在站台红线外侧保持⽴正姿势,两⼿⾃然下垂,眼平视前⽅,观看乘客上下车情况,期间不得背⼿、⼿插⼝袋或把⼿搭在相关设备上,不应作出打哈⽋或伸懒腰⾏为。5.2.9.2在站台、站厅等公共区域待乘期间,应注意⾔⾏举⽌,不准⼤声说话或说笑、追逐打闹、吃零⾷等。
5.2.9.3进⼊客室处理故障时,如受到乘客影响和需要乘客协助时,应礼貌地请乘客予以配合。任何时候,不准与乘客发⽣⾔语或肢体上的冲突。
5.2.9.4⼯作期间遇乘客上前咨询或投诉时,应礼貌予以回应,如对情况不清楚或不⽅便回答时,应建议乘客向站台寻求帮助。
5.2.9.5着⼯装乘车期间,应主动向乘客让座,不准有与乘客抢座位或不让座的⾏为。
5.3驾驶列车动作标准
5.3.1列车运⾏中司机⼯作状态应保持:坐姿端坐,不间断瞭望,左⼿持对讲机放在⼯作台,右⼿置于主控⼿柄旁。
5.3.2列车进站时,ATO模式下可以接听⾏调呼叫,遇⼈⼯驾驶模式不能及时接听⾏调呼叫时,应在列车进站停稳后⽴即呼叫⾏调;发现危及⾏车安全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学员/屏蔽门操作员应站在司机座椅后⾯,呈⽴正的姿势(两脚并拢),眼望前⽅。
5.3.3采⽤SM、URM、RM模式⼈⼯驾驶时,不得“急推快拉”,采取“早拉、少拉”的⽅式,保持列车平稳运⾏,集中精神,防⽌列车紧急制动。掌握好速度,对标准确,避免列车⼆次启动。
5.3.4⼈⼯驾驶作业规范
5.3.4.1主控⼿柄操作标准为:右⼿握住⼿柄,紧按警惕按钮,警惕按钮按压下后,听到“叭”的⼀声即为按到位。
5.3.4.2运⾏中或动车前⽤⼒按压主控⼿柄警惕按钮,严禁松开该按钮。如瞬间松开(未产⽣紧制)时,迅速按压“警惕按钮”并将主控⼿柄拉到制动位,然后再推向牵引区或制动区操纵。如松开“警惕按钮”超过3秒则列车产⽣紧急制动。
5.3.4.3牵引启动时,应把主控⼿柄向“牵引”位由⼩往⼤缓慢移动,做到启动平缓,严禁快推现象,防⽌因牵引⼒突然过⼤⽽导致“空转/滑⾏”。
5.3.4.4当列车接近规定的速度时,司机应把主控⼿柄回零,中断继续牵引,⼀般在列车实际速度低于推
荐速度5km/h时,把主控⼿柄回零。
5.3.4.5实施常⽤制动时,⼿拉⼿柄在制动区平滑调节,做到早拉、少拉,控制好速度,原则上不得使⽤快速制动对标停车 (特殊情况除外)。
5.3.4.6适当掌握牵引和制动区0%点位置,牵引或制动时,做到平稳操纵,防⽌因主控⼿柄在“零”位改变列车⼯况时⽽带来的
冲动。
5.3.4.7在⼤坡道上起动时(不得使⽤ATO模式),将主控⼿柄推⾄70%-90%牵引位,列车缓解后如出现后溜时只需保持主控⼿柄在70%-90%牵引位将列车启动。(注:将主控⼿柄推⾄100%牵引位时不能有效起动列车)。
5.3.4.8列车在较⼤坡道(≥30?)上制动,接近停车时,司机须采⽤快速制动停车,防⽌由于列车制动⼒不⾜导致列车溜动。
5.4⾏车备品的使⽤标准
5.4.1⾏车备品均全部由操作司机(包括已取得临时驾驶证的学习司机)携带,两⼈机班时严禁将⾏车备品分别携带。
5.4.2⾏调⼿持台的使⽤标准(⼆、⼋号线):
5.4.2.1接车时应根据所接列车的车次号调整好⾏调⼿持台的频道。
5.4.2.2穿着夏、秋装衬⾐⼯作服时可使⽤背带或⽪带扣携带⾏调⼿持台,穿着冬装西服⼯作服时只能使⽤背带携带⾏调⼿持台。
5.4.2.3司机在岗时必须随⾝携带⾏调⼿持台。
5.4.3对讲机的使⽤标准:
5.4.3.1作业期间对讲机的⾳量应保持70%以上。
5.4.3.2使⽤对讲机时应在声源的10CM范围以内。
5.4.4秒表的的使⽤标准:
5.4.4.1司机出勤后应把秒表挂在颈上置于胸前。
5.4.4.2严禁擅⾃调整秒表显⽰时间及其他功能。
5.4.4.3在出勤前核对表秒时间与⾏调时间相差不⼤于5秒。
广州地铁3号线时间
5.4.5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册的使⽤标准:正线作业时司机应把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册放置在⼯作台上以便查阅和记录;司机驾驶列车时严禁抄写司机报单及记录司机⼿册。
6 员⼯作业安全⼿则
6.1相关电客车驾驶⼈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电客车司机驾驶证》,并在所属线路通过上岗鉴定后,⽅可独⽴驾驶本线电客车。严禁在⽆证且未通过上岗鉴定的情况下进⾏独⽴驾驶。
6.2实习司机必须在司机监督和指导下进⾏列车驾驶和操作,严禁未经司机同意,擅⾃操作列车上的按钮、开关或站台相关⾏车设备按钮或开关。
6.3动车前必须确认相关⾏车安全“五”要素(信号、道岔、进路、车门、制动),凭有效的⾏车凭证(信号机显⽰允许通过信号、车载信号、调度命令、路票等)动车。特殊情况下,需接受⾏车调度⼝头命令动车时,必须领会调度命令内容并复诵,严禁臆测⾏车。
6.4运营列车需要转换驾驶模式特别是转换为⾮限制性驾驶模式前,必须报告⾏调,征得⾏调同意后⽅可转换。
6.5⼿动驾驶模式下,严格按照相关限制速度运⾏,严禁超速运⾏。⾬天地⾯驾驶时,注意控制速度,列车需停车或减速时,司机应尽量做到“早拉少拉”。
6.6操作相关旁路开关前,必须确认对应的安全条件已经满⾜,并征得⾏调同意后,⽅可操作相关旁路开关动车。
6.7停车库内动车前,必须确认相关辅助制动设施(如铁鞋)已撤除、地沟⽆⼈、两侧⽆物体和⼈侵限后⽅可动车。
6.8列车经过车辆段平交道前,必须⼀度停车,确认安全后,⽅可通过。
6.9列车发⽣冲突、挤岔、脱轨或其他意外事故事件停车后,在未接到事故处理主任或相关负责⼈的指⽰前,司机不得擅⾃启动列车前⾏或后退。
6.10列车⾏进过程中(包括洗车作业进⾏时),严禁打开司机侧门或侧门车窗,将⾝⼦探出司机室或把头探出窗外。
6.11任何情况下,不得触摸或通过导体接触列车电⽓触头或触点。列车受电⼸升起之后或降⼸后的⼀定时间之内(⼀般不少于3分钟),严禁开启车底⾼压设备箱盖。
6.12车⼚整备作业时,严禁跨越地沟。需要进⼊地沟检查时,必须穿荧光⾐和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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