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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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台决定从3月6日至4月6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开展“环境整治月”活动,是局台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局台的一项具体举措,是适应局台发展树立新形象的重要内容,是创建文明机关和文明局台的需要,是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的需要。要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营造“讲究环境卫生可敬、破坏环境卫生可耻”的舆论氛围,革除脏乱差的陋习,建立起保护良好环境、人人讲究卫生的责任制、督办制和长效机制。
二、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和督办检查小组
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文光清
副组长:陈军 刘德华
成员:郑学科 刘勤华 徐凌 祁中山 陈必强 张森
杨向明 许蔚 初伏是几月几号2022年张安学 徐杰
督办检查小组:
组长:文光清
副组长:郑学科 陈必强
成员:杨向明 董淼焱 彭哲林 张安学 余磊 贺华 李建新 蒋庆华 许晓霜
三、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整治的范围:局机关工作区、电视节目生产播出技术大楼、西陵二路25号大院公共卫生区。
整治的重点部位:公共卫生区、办公区、机房和办公室。
网络中心、广播中心、东山微波站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抓好环境卫生工作。
四、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
1、局台机关办公区:
整治责任人:陈必强
实施责任人:蒋庆华
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
2、电视节目生产播出技术大楼:
(1)8—9层楼梯上半部、8、9、10层公共走道(含外阳台、7楼外阳台):
整治责任人:杨向明
实施责任人:杨向明
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
(2)7—8层楼梯上半部、8—9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及8层公共走道(含外阳台):
整治责任人:张森
实施责任人:彭哲林
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
(3)6—7层楼梯上半部、7—8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及7楼公共走道(含卫生间)
整治责任人:张安学
实施责任人:张安学
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
(4)3—4层楼梯上半部、6—7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及4、5、6层公共走道(含卫生间、外阳台)
整治责任人:许蔚
实施责任人:董淼焱
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
(5)3—4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2—3层楼梯上半部及3层公共走道(含外阳台、卫生间)、2层外阳台
整治责任人:张森
实施责任人:彭哲林
各办公室实施责任人见附表
(6) 2—3层楼梯下半部(含平台、2楼卫生间)。
整治责任人:陈必强
实施责任人:蒋庆华
(7)1—2层楼梯及1楼公共走道(含卫生间和门厅)。
整治责任人:徐杰
实施责任人:许晓霜
3、25号大院公共区
整治责任人:陈必强
实施责任人:蒋庆华
五、环境卫生标准
1开县旅游、公共区:
(1)必要的公共设施物品摆放有序,没有杂物乱堆乱放现象。(2)走道无烟头、纸屑等废物垃圾,墙壁无乱贴乱画痕迹。(3)视觉能见处无明显积压灰尘和脏乱现象。
2、办公室:
新会计科目(1) 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无乱贴乱挂现象。 (2)办公桌上无乱放物品。(3) 视觉能见处无明显积压灰尘和脏乱现象。
3、机房:
(1) 室内设施摆放有序,墙壁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2)工作平台上无乱放物品。(3) 各类设备设施表面及工作平台无明显积压灰尘,室内无烟头、纸屑等丢弃物,无脏乱现象。(4)线路整齐规范。
4、大院:
(1)车辆停放有序。(2)无杂乱物品堆放,监督生活垃圾丢进垃圾屋。(3)场地干净,无明显丢弃物。(4)大门处无乱贴乱画现象。无明显脏乱现象。
六、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处罚
分级建立严格的环境卫生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处罚制度。“督办检查小组”代表局台履行环境卫生督办检查职责。环境卫生整治月期间局台定时进行三次集中检查:分别为3月13
日、3月24日、4月6日。平时由局办负责不定时抽查。集中检查时,由检查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进行测评,获达标票数低于70%的部门和单间办公室,定为不达标。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部门负责的公共区和各办公室总体不达标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整治责任人一次各处罚100元,实施责任人处罚80元。单间办公室不达标的,其办公室内人员一次各处罚50元。每次集中检查有三个部门以上(含三个)同时不达标时,处罚分管副局台长200元、局办主任100元。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到人、处罚到人”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检查督办和处罚制度。
局台内工作人员在局台环境卫生整治范围内公共场所乱丢烟头、纸张等废弃物,随地吐痰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局台外人员由责任区部门进行批评告诫。
每次处罚结果在局台办公网上公布。
七、 进行宣传动员和总结表彰
3月6日局台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动员,部署“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局台办公网开办“环境整治月工作动态”专栏,及时发布“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动态,报道正反面典型。
25号大院悬挂宣传横幅。各部门做到“三到人”:把局台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的方案传达到每一个人、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把责任追究处罚到人。
局台对“环境卫生整治月”进行总结表彰,评选出若干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通报。
“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结束后,环境卫生工作转入长效机制。由督办检查小组和局办继续履行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职责。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有关处罚规定继续有效。
附: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责任人一览表
宜昌市广播电视局(总台)办公室
2006年3月6日
附:
各办公室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人一览表
办公场所 | 实施责任人 | 备注 |
001室 | 吴 玲 | 局机关 |
002室 | 向守钰 | 局机关 |
003室 | 刘德华 | 局机关 |
004室 | 王新红 | 局机关 |
005室 | 张国春 | 局机关 |
006室 | 张建平 | 局机关 |
007室 | 文光清 | 局机关 |
008室 | 余汉江 | 局机关 |
009室 | 闫红梅 | 局机关 |
大会议室 | 李 | 局机关 |
小会议室 | 李 | 局机关 |
开水间 | 李 | 局机关 |
公共卫生间 | 李 | 局机关 |
416室 | 王贵平 | 局机关 |
418室 | 祁中山 | 局机关 |
司机室 | 文元发 | 局机关 |
407室 | 雷雨人物分析蒋庆华 | 局机关 |
409室 | 桃李满天下下一句赞美老师的句子黄 敢 | 局机关 |
411室 | 徐 凌 | 局机关 |
办公场所 | 实施责任人 | 备注 |
406室 | 李 | 局机关 |
408室 | 潘 倩 | 局机关 |
410室 | 余 磊 | 局机关 |
412室 | 杜宪蓉 | 局机关 |
414室(计财科) | 刘勤华 | 局机关 |
416室(办公室) | 郑学科 | 局机关 |
档案室 | 阙惠玲 | 局机关 |
1—1室 | 徐 杰 | 建宏公司 |
1—2室 | 赵秋月 | 建宏公司 |
1—3室 | 许晓霜 | 建宏公司 |
2—1室 | 刘乔安邹 俊 | 建宏公司 |
2—1室 | 肖 峰 | 电视新闻中心 |
2—2室 | 欧红平 | 电视新闻中心 |
3—1室 | 陈 斌 | 电视新闻中心 |
3—2室 | 胡亚东 | 电视新闻中心 |
3—3室 | 覃文俊 | 电视新闻中心 |
3—4室 | 彭哲林 | 电视新闻中心 |
3—5室 | 冯毓锋 | 电视新闻中心 |
3—6室 | 陈 军 | 电视新闻中心 |
3—7室 | 张 森 | 电视新闻中心 |
8—1室 | 李元桥 | 电视新闻中心 |
办公场所 | 实施责任人 | 备注 |
8—2室 | 王 蓓 | 电视新闻中心 |
4—1室 | 李 超 | 未来公司 |
4—2室 | 管 青 | 未来公司 |
4—3室 | 张 进 | 未来公司 |
4—4室 | 沈 宜 | 未来公司 |
4—5室 | 蔡 军 | 未来公司 |
4—6室 | 董淼焱 | 未来公司 |
5—1室 | 严 冬 | 未来公司 |
5—2室 | 董淼焱 | 未来公司 |
5—3室 | 许 蔚 | 未来公司 |
6—1室 | 王红梅 | 未来公司 |
6—2室 | 谭 敏 | 未来公司 |
6—3室 | 舒婷媛 | 未来公司 |
6—4室 | 喻 红 | 未来公司 |
7—1、2、3室 | 刘启罡 | 未来公司 |
直播机房 | 胡 微 | 技术中心 |
虚拟演播室 | 官德政 | 技术中心 |
播控机房 | 牛洁蕾 | 技术中心 |
5—4室 | 赵 丹 | 总编室 |
25号大院门岗 | 曾祥菊、张永红 | |
大楼门岗值班室 | 王正熙、张 伟、张国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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