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学招生政策
招生基本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招生条件
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分5类按下列顺序逐次招生,直至学位额满为止。
1、有房产(含贷款、按揭购房并已入住的,这一类现在均可办理不动产权证)。适龄少儿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服务区内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并已入住半年以上,请提供适龄儿童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以及监护人入住半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网络电视费发票。
2、有户口。适龄少儿及法定监护人在本服务区内具有同一个独立的户籍(所有挂靠户口一律无效),且入户时间一年以上(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户口本办理时间截止2021年6月15日),请提供户籍证明原件、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购买小产权房并已入住。适龄少儿监护人在本服务区内购买小产权房并已入住的,请提供
《产权证》原件、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监护人入住一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网络电视费原始发票。
4、享受廉租房、公租房并已入住。适龄少儿监护人在所辖服务区内享受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请提供监护人与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合同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以及监护人入住一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网络电视费原始发票。
5、经商务工。在本服务区内经商或办企业人员以及务工人员的子女,原户籍地有就学条件和监护条件的回原籍就学,如原户籍地无监护人或监护条件,确需进入我校就读的,请提供以下材料(这一类只有在前四类招生结束后招生计划人数未满,仍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才能解决):
①请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村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无监护人或监护条件的证明。
②学生监护人在本服务区内经商,请提供两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缴税记录凭
证或免税证明、居住证、水电费收据、租房合同、租赁房屋的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的户籍证明等8项材料的原件。
③学生监护人在本服务区内务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已满两年以上的正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两年以上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证明、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的户籍证明、居住处所的租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房产证,以及入住一年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网络电视费原始发票等7类材料的原件。
招生方式
采用网上招生(钉钉智能填表)方式进行,网上提交核验资料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25日。
①适龄儿童监护人首先关注“长阳实验小学”,认真阅读招生方案,并严格按照招生类别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证件材料(学校会在6月20日前将推送给辖区内的幼儿园,由各幼儿园再推送给幼儿监护人);
②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手机APP“钉钉”,并用手机号登录钉钉。单击左下角的“消息”,然后单
击右上角的“+”号,选择“扫一扫”扫描学校推送的新生报名二维码,进入钉钉智能填表界面,再按照填表说明及招生方案的要求逐项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证件照片;手机号登录钉钉,扫一扫
③学校组织专班核实信息、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入户调查。通过审核的会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学校会分批次发放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监护人凭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场领取。
招生批次
招生分三批次依次进行。
第一批次:符合“招生条件”1、2类“有房产”“有户口”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自己的报名类别要求,逐项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照片,并确保其真实性。学校将组织专班到相关部门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审核通过的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监护人凭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于7月5日到实验小学现场领取。
第二批次:符合“招生条件”3、4类“小产权房”“廉租房、公租房”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学校
将组织专班入户调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发放纸质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监护人凭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于7月8日到实验小学现场领取。
第三批次:符合“招生条件”第5类“经商务工”条件的适龄儿童,要根据第一、二批次招生情况决定是否招生这一批次。如有空余学位,学校会组织专班入户调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可以发放入学通知书的以电话通知为准,接到电话通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凭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于7月8日到实验小学现场领取。
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过期关闭报名通道。线下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第一批次2021年7月5日,第二批次2021年7月8日。
小产权房政策招生纪律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方案、监督电话公开。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自己的报名类别要求,逐项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照片,并确保其真实性。学校将组织专班到相关部门核实证件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概不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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