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极端行为的原因与预防
在建构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文章通过讨论青少年极端行为的界定,分析青少年产生极端行为的原因,认为生命意识的缺失、人格缺陷以及心理卫生知识的缺乏是导致青少年极端行为的主要原因,需要采取多种手段预防青少年的极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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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青少年的发展,特别是心理发展越来越多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近些年,不论来自媒体报道还是相关研究均发现青少年自杀、杀人等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因此,探讨青少年的极端行为产生的原因与预防策略就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青少年极端行为的界定
以前对青少年极端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只笼统地说极端行为是极端的过激行为。近些年,有学者明确了极端行为的概念。如吕途等人认为极端行为是行为主体由于内外各种原因而产生的紧张心理状态和情绪反应时所做出的以事情发展极限作为行动结果的行为。此外张可创定义了极端偏差行为,认为自杀、杀人与弑师等行为是我国青少年在目前表现出来的、典型的极端偏差
行为。
马加爵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我们认为青少年的极端行为是指青少年由某种情景或自身因素所激发,违反常规,对社会、他人或自身做出了不可弥补、后果严重的伤害行为。极端行为出现的标志是存在剥夺自己或他人生命的潜在因素或已经具有的事实,如杀人、自杀等。它的指向有对内和对外两种,对内表现为自杀或企图自杀等危害自身的恶性事件;对外表现为杀人、放火等危害他人或社会的极端恶性事件。
二、青少年极端行为产生的原因
李文霞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对大学生极端行为发生的外部原因进行探索和分析。另外,自我同一性危机、消极情绪的唤起、压力应对不当以及结果价值的失范是引起极端行为的自身原因。我们认为青少年极端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生命意识的缺失导致对生命的淡漠
生命是什么?不同人有不同的回答。恩格斯将生命定义为“蛋白质存在的一种形式”。薛定谔在上世纪50年代的一本著作《生命是什么》中将生命定义为“一个热力学意义上的开放系统,……
”。这些概念从生物学和物理学的角度定义了生命,显得机械、了无生机,没有触及生命之所谓生命的本质。简单地说,生命就是一切生物活着的状态。只要活着,这就是生命的意义。生命意识是指对生命的尊重意识和热爱意识,既包含对自己生命的尊重和热爱,也包含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和热爱。只有懂得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才能始终具有积极、快乐的心态来面对遇到的一切困难和挫折,不至于发生极端恶性事件。
然而,当前青少年谈不上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虐猫、虐狗等虐待动物的事件在社会上屡次上演,各类杀人、自杀事件频频发生,凸显了他们对别人生命以及自己生命的漠视,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青少年的生命观。不懂得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不明白活着才是生命的意义,生命意识的缺失导致对生命的漠视,就会对生命肆意践踏,就不在乎生命的存在与否。当他们自己觉得遇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的时候就会采取极端的方式来毁灭生命,并且仅仅是期望从自杀中获得解脱、从杀人中得到心理平衡罢了,不会产生内疚和不安,还自以为做的不错。
(二)人格的缺陷导致对自我的迷失
人格缺陷是在正常人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格发展的不良倾向,主要有自卑、孤僻、敏感、冷漠、抑郁等,这些不良的心理因素给人的活动蒙上一层消极阴暗的彩。由于人格缺陷没有一
个标准的行为模式,在分析青少年的人格特点的时候,要因人而异,从家庭背景、生活习惯、人际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
曾经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杀人事件,让我们认识到青少年某些扭曲的生命观。李玫瑾认为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马加爵家庭贫困,值得同情;因其他同学不尊重他,与同学结怨,可以理解。但他个性孤僻、自我中心却是导致他走上不归路的主要原因。这个事件充分说明了青少年的人格缺陷是导致极端事件的重要源头。
由于人格缺陷是在正常人身上表现出来的一种不良心理倾向,因此,对于很多正常的青少年来说,他们有些人不能正确地认识自我,不了解自身人格缺陷,极易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实际上,任何人身上都有或多或少的人格缺陷,需要不断地了解自我,改变自我,使自己的人格不断得到磨练,使自己的生命不断具有崭新的意义。
(三)科学心理卫生知识与应对技能的欠缺导致错误的抉择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心理卫生知识的欠缺使他们的做事方式存在冲动性、盲目
性特点,在应对挫折或解决一些超出个人能力的事情的时候,容易失去理智。掌握科学的心理卫生知识可以使他们了解心理现象发生发展的规律,如情绪的发生和发展、以及控制情绪的方法等,从而监控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
然而,我国目前对青少年宣传和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的方式欠缺、力度不够。中小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宣传或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或活动并不多见,大多数是形式上搞一搞,或是励志演讲等,没有从根本上让学生掌握心理学相关知识。高校虽然开设了心理健康课程,但效果不佳,其根本原因是大多数学生以为心理咨询故作玄虚,没有什么效果,可以看出很多青少年对心理卫生知识的不屑,没有像重视自己生理健康那样重视心理健康。另外,社会上对心理学、心理咨询和等领域存在着一定的误会,致使很多青少年面对挫折、迷茫等需要心理咨询的时候不敢去心理门诊或心理咨询老师或医生,怕被别人说是“精神病”、“脑子有问题”等,丢人现眼。这样,青少年在碰到急需解决的心理问题的时候总是自己默默承受,不知道如何解决。
三、青少年极端行为的预防
(一)加强青少年生命意识教育,促进他们对生命的敬畏
法国哲学家施韦泽博士在20世纪初指出“敬畏生命”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特征。从人的心理发展过程来看,人格的发展是促进一个人完整统一的重要历程,而形成正确的生命意识是人格发展的重要目标。生命意识是人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意识,作为一个人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的青少年时期,生命意识的培育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生命意识培育,培养他们对自己生命的自觉认识,包括生存意识、安全意识和死亡意识等,促使他们对生命的敬畏。
(二)普及青少年心理卫生知识与心理危机应对技巧
目前,在普及和宣传青少年心理卫生知识与心理危机应对技巧方面需要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法才能达到效果。可以采取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现场心理咨询活动、编制心理卫生知识手册、开设心理信箱、课堂渗透、媒体宣传、个别辅导等多种途径使全社会了解心理卫生知识和心理危机应对技巧,改变对心理健康的错误认识,认清个体心理发展规律,学会自我调节情绪。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有效处理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危机事件;当超出自己能力的时候,积极向专业心理咨询师求助。
(三)建立健全社区、学校等组织的心理咨询机构
我国城市中的一些社区以及高校中的心理咨询机构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社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心理咨询人员,需要设立运转良好的心理咨询机构,另一方面,公众对心理咨询的误解,导致他们有“心病”不就医,使本已存在的心理咨询机构如同虚设。当然社会上的一些心理咨询机构存在着缺乏市场规范、咨询人员良莠不齐等问题。因此,需要从制度规范、媒体宣传、专业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大力建立健全社区、学校等组织的心理咨询机构,使之能为青少年或其他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