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成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2011〕26号)要求确定。初步均衡发展评估标准从“普及水平、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办学行为、教育质量”等5个方面设置指标,并根据相应要求确定16个评估要素,即5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通过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形成一定的社会氛围,让社会众能够体会政府的态度和决心,感受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逐步改善。
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由5项A级指标、15项B级指标组成,36项C级指标组成。A级指标围绕“普及水平巩固提高”、“办学条件标准化配置”、“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等五个方面设置,可大致分成“义务教育普及”、“教育资源配置与管理”和“教育质量提高”等三大部分。36项C级指标中,85%以上为约束性指标,且尽可能量化。在评估标准设置上,坚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理念,凸显“均衡”和“发展”两大主题,突出均衡发展评估的特点,引入“差异性”评估理念,构建达标加差异的评估模式,关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的差异情况,促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通过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让社会众感受校点配置、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改善与提高。
二、有关评估项目说明与要求
初步均衡和基本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和要求不同,但政策背景及有关项目计算方法相同,为方便操作,就有关项目的评估标准和准备工作有关要求,按“普及程度”、“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育经费”、“教育质量”等五个部分予以说明。
(一)普及程度”部分
1.有关指标说明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待遇”是指:学生入学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就近免试入学”政策;收费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评优评先、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2)“基本均衡”评估标准C5中,“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一般掌握公办学校就读比例90%左右,含当地政府与民办学校协议委托招生部分;评估标准C6中,“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把子女托留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的儿童少年。
2.计算方法
(1)学龄人口入学率
①指标含义:指特定年龄段的学龄人口接受相应等级学校教育的比重,标志相对应教育的普及程度。
计算公式:
学龄人口中的在校生数
学龄人口入学率=---------------------×100%
学龄人口总数
计算说明:
——学龄人口。指常住人口中,一定年龄段应当接受相应等级学校教育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的年龄范围统一界定为小学6-11岁,初中12-14岁。
——学龄的时间界定。与学校教育的学年相对应,以适龄人口出生年月为准,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8月31日为一学龄。
——学龄人口中的在校学生数。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在同一级全日制学校上学、已毕(结)业和高一级全日制学校上学的学生数,在辖区外同级学校借读或高一级学校就学的需要取证,否则不能视为在校生(通过“福建省普通初中新课程管理系统”“福建省小学新课程管理系统”,能确认在省内异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可不另行取证);业经批准,持有免、缓学证书的,不计入学龄人口总数;外来流动的学龄人口单列统计。
(2)在校生年辍学率
指标含义:辍学是指学生除正常的毕业、结业、升级、留级、转学、休学、借读以外,其他所有中途不再上学而离开学校的现象。
计算公式:
学年内辍学人数
年辍学率=----------------------×100%
学年初在校生总数
计算说明:
——学年内是指从上学年开学初到本学年开学初以内,开学初一般以9月10日为界定时间,例如2011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10日为计算学年的起止时间。
——学年初在校学生总数,以国家统一编制的基层报表为据。
(3)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
计算公式:
残疾人口在校生数
三类残疾人口入学率=------------------×100%
                      残疾人口总数
计算说明:
——三类残疾人口是指经医学鉴定确认的智力、听力、视力三类身体障碍的人口。
——在校生是指在小学及上一级普通全日制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特教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
——经申请核准,持有缓学证书的,在缓学期间,计算时不计入总数。听力、视力残疾一般不能审批免学。
3.备查材料
(1)县(市、区)材料:
①《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教育事业发展)》(表一-表三)的汇总表和乡镇填报的过渡整理表。
②近四个学年教育统计综合报表。
③上一学年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和免试保送高一级学校的花名册、统计数据和相关的审批文件和过程性材料;初中毕(结)业证书验印底册。
④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学龄人口花名册、缓学名册。
⑤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若干数据统计:城区公办义务教育优质学校招收择校生统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安置情况统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情况统计。
⑥各项指标计算单。
(2)乡镇(街道)材料:
①户籍管理机关或其他人口管理、统计部门提供的3-18周岁人口花名册原件。
②3-18周岁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
③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学龄人口花名册及相应的筛查鉴定材料。
④外来常住学龄人口登记资料。
(3)学校材料:
①近四个学年学校基层报表。
②近三个学年学生变动统计表和对应的花名册。
③近三个学年新生花名册和对应的招生录取登记表。
④在校学生花名册和对应的学籍卡片。
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⑤近三个学年初中毕(结)业生花名册及验印底册。
⑥近三个学年初中经补考毕业的毕业生人数、成绩册及试卷。
⑦上一学年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中考”、“质检”人数和成绩册(以组织考试机关打印的原件为准),完整的免试保送高一级学校学生的证明材料。
⑧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疾学龄人口缓学证明和异地就学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