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户幕府的成立
德川家康是织田信长、丰臣秀吉之后,对巩固日本德统一起了决定性作用的人物。他生于1542年三河国(今爱知县)的岗崎城人,幼名竹千代。曾作为人质跟随战国大名今川义元征战南北。今川义元在桶狭间战役中死后,家康乘机独立,并转而与织田信长联合,发展自己的势力。1582年,织田信长被刺身亡,家康则继续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成为占有骏河、远江、三河、甲斐、信农五大国的大名。1584年,在小牧、长久手之战中家康大胜羽柴秀吉(丰臣秀吉)。但考虑到自己的实力,家康向秀吉妥协,并通过与秀吉联姻等方式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地位。1590年,丰臣秀吉完成了统一大业,德川家康被封于关东江户城(今关东一带)。1596年家康被封为内大臣,五大老首席。1598年丰臣秀吉病死。翌年德川家康进入伏见城本丸,成为事实上的执权者。
丰臣秀吉死后,五大老与五奉行虽表示诚心辅佐秀吉遗子秀赖代行政务,但各自心有打算。其实,丰臣秀吉死以前,他的近臣就已分成两派,以石田三成为首的文吏派和以加藤清正为首的强权派。德川家康与强权派关系密切,他积极地笼络人心,操纵派系对立,开展独占霸权的活动
1599年,文吏派的干将、五大老之一,前田利家病死,政局均势被打破,形势有利于家康。1600年,家康以上杉景胜不从朝廷命令、图谋反叛为由,组成东军,攻打会津。此时,石田三成乘机与其他四奉行谋划组成西军,推毛利辉元为盟主,共同弹劾家康,并于7月攻下东军的据点伏见城。9月,西、东军先后进
入美浓(今歧阜县)。15日,双方在东西4公里,南北2公里的关原盆地展开了激战。东军忠诚合作,战斗意志昂扬,而西军内部意见不统一,人心涣散,小早川秀秋又忽然倒戈,最终这场战斗以东军的胜利而告终。石田三成、小西行长、安国寺惠琼等被捕,10月在京都六条河原被处以死刑;毛利辉元、岛津家久收拾残局回到自己的领地。
德川家康取得霸权之后,立即开展铲除异己、分封亲党的活动。多达88位大名被 “ 改易 ” 或 “ 除封 ” ,丰臣秀吉的儿子丰臣秀赖只得到摄津、河内及和泉三地,成为收入仅65万石的“大名”。1603年,德川家康效仿镰仓时代的源氏与室町时代的足利氏,强迫朝廷封他为右大臣和征夷大将军,并将江户作为自己的据点,成立了幕府。当时的江户破旧败落,无法与本州西部各大名的封地相比。德川家康艰苦创业,苦心经营,在取得征夷大将军之后经过精心建设,终于将江户建设成足以与京城相匹敌的政治经济中心。为独占政权,削弱皇室的权利
,江户幕府于1614年颁布了《禁中及公家诸法度》,不仅取消了朝廷对武官的任命权,并规定天皇的活动只限于从事学问。同时,为防止丰臣氏卷土重来,德川家康对身处富庶的大坂一带的丰臣秀赖展开了打击。1614年,他制造了“方广寺钟铭事件”,发动对大坂的进攻,并于次年占领大坂,迫使秀赖母子自杀,终于彻底清除了来自丰臣氏的威胁。
德川家康在执掌政权二年后,让位于儿子德川秀忠,隐居于骏河自己的老巢,遥控江户幕府。经过第二、三代将军的经营,江户基本确立了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
二、幕藩体制的确立 冈崎京子
江户幕府的统治,将军是绝对的中心,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将军之下设有“大老”、“老中”、“若年寄”等职。“大老”,为特别指任的执政官,具有较高的地位,但并非常设;“老中”,经将军授权直接掌管政务,一般由4至5人组成,轮流主持政局。“老中”的职责主要有皇室、公卿、大名事务的处理,全国财政、寺社的管理以及外交事务处理等等。为确保德川氏的统治地位,幕府对“老中”人选的选用非常谨慎,除考虑个人能力之外,与德川氏的亲疏关系也成为入选条件之一。据统计,整个江户时代共有“老中”143人,其中“御家人”、“谱代大名”等与德川氏关系密切的人占据了95%左右, [1] 足见德川氏为维护统治用心良苦。“若年寄”也参与政务,分掌旗本、御家人及江户市政。“若年寄”的人选也大多出自德川氏亲近。“老中”下还设有许多职务,如江户奉行、寺社奉行、勘定奉行等等,他们管理江户一带的政务、司法以及全国寺社、财政等事务。
幕府的监察机构有“老中”下属的“大目付”与“若年寄”下属的“目付”,监视上至“老中”下至一般武士的行为。幕府的最高司法机构为“评定所”,由“老中”、若年寄、三奉行、大目付、作事奉行等人员组成,审议一些涉权范围较大的案件。
幕府的军事机构由直属御家人、旗本及各藩与所属武士组成,重要的城市由“定番”轮流守卫。有重要的战事时,各地的大名就是军事统领,他们有对幕府担负军役的义务。但总的来说,全国大名的兵力无法与幕府的军事力量相抗衡。
幕藩体制是德川家康以来建立的统治模式,“幕”即位于江户以将军为中心的幕府,“藩”即由幕府任命的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大名”。幕府把持中央的大权,地方上的藩政则交由“大名”来管理。“藩”的统治机构也与幕府机构基本相似,但大名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利。这并不代表大名对地方藩政的完全掌握,大名的权利首先要以对幕
府的绝对支持为前提,幕府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度规范和限制大名及下属武士的权利与义务,并且利用各种手段削弱大名对幕府的对抗力,确保大名既能管理好地方事务,又不会威胁到幕府的统治。
首先,幕府以亲疏关系将大名们划分为“亲藩”、“谱代”、“外样”三类。“亲藩”就是将军家的亲属大名,与德川家有一定的血缘关系。尾张德川家、纪伊德川家、水户德川家,被称之为御三家;“谱代大名”是指在关原之战以前就历代服侍于德川家的家臣,在江户幕府成立时共有68家,分别称之为安详谱代、冈崎谱代、骏河谱代;“外样大名”,是关原之战后新臣服的大名。与德川氏关系密切的大名被安排在江户的周围,外样大名被封往边远地区,并定期到江户参观。许多大名由此耗去大量财力与精力。幕府还规定一藩只能保留一座城堡,其余全部拆毁。
大名的统治结构与中央幕府基本相似。如“家老”相当于幕府的“老中”,藩下各町也派“町奉行”驻守,也设有监察官“大目付”等等。大名向下直接掌管农民,征收租税,向上则承担各种公役和军役,如修建工程,战时组织军事力量等。
这样,将军通过领地的分封与俸禄的提供,与各地大名、武士结成牢固的君臣、主从关系,大名及其下属武士、家来则向将军宣誓效忠,并担负一定的义务。大名与其下属也结成相似的关系。因此,全国大名虽然呈现割据状态,但由于将军及幕府的绝对支配地位,幕藩体制安全运行了两个半世纪。
为进一步牢固幕藩体制,幕府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如前述的《禁中及公家诸法度》,限制皇室的权利及活动范围,同时对大名及武士也实行严格控制。1615年,幕府颁布的《武家诸法令》,规定了大名及武士阶层的活动准则及对幕府的义务。《武家诸法度》共分13条,内容包括大名、武士的生活规范,如服制、乘舆制度、婚姻制度等;生活方式如勤俭、禁止游饮、修炼“文武马弓之道”等;对上义务方面,首先是要定期到江户参见将军,其次不可隐瞒包庇任何有违于幕府法制的行为与人,禁止修缮新城等。《武家诸法度》要求各地大名与武士严格遵守,若有违反,就要被处以幽禁、没收领地,甚至赐死。
1635年,三代将军德川家光时期,幕府任命名儒林罗山主持,对庆长版《武家诸法度》进行了修改与补充,将原有的13条法规扩充为19条,并进一步规范了大名的义务。特别是严格规定各地大名、小名必须隔年到江户拜见将军,即一年驻守领地,一年执勤幕府,回领地期间大名的妻子留在江户作为人质,这就是著名的“参观交
代”制度。“参观交代”制度一方面限制了大名的政治活动,一方面由于参观的巨大开支,牵制了大名的财力,削弱了大名对幕府的抵抗。幕府由此加强了对大名的控制,进一步巩固了其统治地位。
幕府实行幕藩体制的统治方式,其根本支柱是严格的不可僭越的等级身份制度。为实现少数武士对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及“町人”的统治,所谓“士农工商”的身分区别被不断强化并固定下来。“士”指武士阶层,“农”指农民,“工”、“商”差别不大,指商人与手工业者,他们被统称为“町人”。在这四个阶层中,武士的地位高高在上,他们修习武艺与学问,佩戴双刀,一把用于杀敌,一把用于自裁(剖腹)。假如农民与“町人”有“犯上”的行为,武士有权不经过上级而直接将他杀死。与武士相反,农民、“町人”等平民的地位相当底下。幕府对农民的劳作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严格的规定,极力诈取其全部的剩余劳动;由于幕府“重农轻商”政策的限制,“町人”的活动也受到多方限制。平民不能象武士那样拥有姓氏,遇到大名出行等场合,必须伏地跪拜,不能抬头。另外,在各阶层内的等级制度也十分严格,如武士又分为“侍”、“徒”、“中间”等级别,徒以下的武士遇到上级,也应伏拜路旁。农民中有“持高”农民与“无高”农民之分;町人也有复杂的门第与身分差别。在四民之下的还有秽多、非人,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
统治阶级中的皇族、公家、僧侣与神官不属于四民之列。
幕府就是这样严格地铸造起等级身份制度的铜墙铁壁,以保证其阶级统治顺利进行。
三、禁教与锁国
江户幕府成立后,虽然德川家康曾通过各种途径要求与明朝恢复国交,但由于明朝政府对丰臣秀吉的侵略言行记忆犹新,加上国内政局不稳,对此反应不甚积极。幕府又企图利用再开“勘合贸易”、将贸易区
移至琉球、将琉球十年一贡制改为一年一贡制等措施实现对流球的控制,遭到了明政府的拒绝。
在这期间,日本与朝鲜关系通过对马岛藩主宗氏的外交努力得以改进,1609年,两国缔结《己酉条约》,恢复了国交与贸易关系。而对于琉球,德川家康则以琉球亲明为由,出兵琉球,迫使其从属岛津藩。
德川幕府与南洋各国之间实行“朱印船贸易”制度。庆长年间朱印船的触角深及暹罗、吕宋(菲律宾)、交趾(越南中部)、东京(越南北部)、柬埔寨、西洋(澳门)、安南等19个地方,而到了元和(1615-1623)、宽永(1624-1643)年间,朱印船贸易的港口就集中到了高砂(台湾)、东京、暹罗、吕宋等7个地
方。在往来贸易的同时,日本人在所到国当地建立起的贸易驻地——日本町。
16世纪的世界海域一直被旧教国葡萄牙、西班牙所控制。1588年西班牙无敌舰队被英国人摧毁后,葡、西两国的东亚海洋贸易遭受到了来自新教国英国、荷兰的挑战。葡萄牙人数次在幕府面前攻击英国与荷兰,德川家康不以为然,反而对英、荷贸易产生极大的兴趣。经过激烈的竞争,葡萄牙、西班牙在东亚贸易战中败给英国与荷兰。由于对中、日贸易的苦心经营,荷兰又逐渐取得了贸易的优势地位,到17世纪20年代,荷兰成为西方独占对日贸易的国家。
在国内,幕府对外来宗教尤其是对天主教的发展越来越警觉。德川幕府建立初期,因贸易的需要,对天主教的传教活动采取默认的态度。天主教势力得到很大发展,参加者从平民到武士甚至大名诸侯一应具有。他们结成坚强的组织,宣传上帝的权威与人人平等的思想,这与幕府的“神国”思想及等级身份制度相违背;加上新教国家英国与荷兰因贸易的竞争关系,对天主教支持国西班牙、葡萄牙不断进行挑拨,幕府愈来愈感觉到对天主教进行镇压已刻不容缓。
1612年,天主教大名有马晴信击沉一艘葡萄牙商船,为讨封他的肥前旧领地,有马氏向德川家康近臣本多正纯的家臣冈本大八行贿,但事情未获成功,有马向本多正纯追问,冈本大八受贿事发,被本多囚禁。在狱中,冈本又揭发有马晴信谋杀长崎奉行。幕府以谋杀、受贿罪且两人均为天主教徒为由,赐死有马,火刑冈本大八。并以此为契机,断然发出禁教令,宣布幕府直辖都市骏府、江户、京都、长崎等地禁止天主教的传播,并要求摧毁域内所有天主教堂。1613年大久保忠邻被任命为“伴天连追放总奉行”,进入京都,负责摧毁京都的教堂,流放天主教传教士,并强迫那里的天主教信徒“改宗”。1616年,幕府命令岛津家久消灭领内“百姓以下”一切天主教活动,禁教的重点由清除外国传教士活动转向对国内一般教徒的迫害。1622年发生了著名的“元和大殉教”事件,西班牙等外国传教士、日本教徒及朝鲜、中国人55人被集体屠杀。幕府还采用“踏绘”的手段搜查信教民众,一旦被幕府发现,信徒就被处以游街、拷打甚至竹锯、火刑等各种残酷的刑罚。许多教徒被迫改宗。
九州肥前的岛原与天草,是天主教在日本的发祥地,自1634年以来两地天灾不断,幕府却一再逼交租税,
并对信教民众展开残酷迫害。两地人民忍无可忍,推举16岁的少年天草时贞四郎为首于1637年发动起义。参加起义的众很快发展至3.7万人,包围了岛原城。农民、浪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