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及意义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预测预控施工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体系覆盖范围内单位及部门的活动过程。
3. 参照及计提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施工费组成。以下简称安全费用。
3.1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的规定,集团公司确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按照下列标准计提:
3.1.1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1.2 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报考预算员的条件4. 计提内容
4.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4.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4.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4.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4.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4.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4.9 文明施工与环境建设维护费用的支出;
4.10 其他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直接相关的支出。
5. 安全费用的管理权限及职责
5.1 工会负责对安全费用计划及落实工作进行监督。
5.2 安全监控部负责下达年度安全费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对每月实际发生的安全费用落实情况、全年企业总安全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统计。
5.3 造价合约中心负责对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相应
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建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措施费用的核算监督管理。
5.4 财务部门对安全措施费用进行单独建账统计。
5.5 分(子)公司负责对所属项目部编制的安全费用计划与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统计、上报,对其使用过程检查指导。
5.6 项目部负责对已经签订承包合同书的建设项目,编制审批生效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补充措施)等技术文件中所发生或预计产生的安全费用,依据现行的费用计价标准,测定出费用计划,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5.7项目部在发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时,须在相应的原始单据注明,材料员需对相应材料的出库单进行单独编号,每月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耗用材料明细表(附件1),预算员每月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费统计分析表(附件2),预算员/材料员每月填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租赁费用统计分析表(附件3),每月随同月度经济资料传递至财务科,同时安全资料管理人员汇总登记。
每月终了,安全资料管理员须与项目材料员、预算员、项目责任会计核对填报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措施费清单(附件4)。
6.费用来源
工程项目投标所编制的投标书中,投标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措施项目及费用计划,此项目费用不得列入投标竞价项目,不得降低费用标准,以优惠条件让利。
6.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6.2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7.计划统计
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措施计划时应明确实际工程量、施工图、周转材料周转次数、租赁材料占用期限等,以便能及时准确的计算所需投入的安全费用。
项目部每月由技术负责人、材料员、预算员、项目责任会计、安全资料管理人员核对发生的安全费用,并随同月度经济资料报分(子)公司相应主管科室。
分(子)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安全费用和分(子)公司发生的安全费用进行统计,生产监控科和财务科核对一致后报公司安全监控部汇总;每年元月10日前分(子)公司对上年度安全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将核对一致的数据经生产经理审批后报公司安全监控部汇总。
每年3月15日前,安全监控部根据各分(子)公司当年生产计划,将安全费用计划下达到各分(子)公司。
附件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耗用材料明细表
附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费用统计分析表
附件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租赁费用统计分析表
附件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
附件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名录
备注:该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原集团公司发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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