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祭亡妻同安郡君⽂》
祭⽂所系
王弗去世后,苏轼续娶王弗的堂妹王闰之。苏轼后来在哀悼第⼆位岳⽗的《祭王君锡⽂》中说:轼始婚媾,公之犹⼦。允有令德,夭阏莫遂。惟公幼⼥,嗣执罍篚。恩厚义重,报宜有以。(《苏轼⽂集》卷六⼗三)
“犹⼦”便是侄辈,这说明王君锡是王弗的叔叔,闰之即是王弗的堂妹。“罍”是烧茶的泥罐,“篚”为采桑⽤的⽵筐,这两个字虽是谦辞,却恰如其分地表明闰之的⾝份,⼀个擅长炊茶采桑、地地道道的村姑。
值得注意的是,苏轼所娶的王闰之,当年已经⼆⼗⼀岁。根据宋代礼仪,“⼥⼦⼗四⾄⼆⼗”,如果不是丧服在⾝,“皆可成婚”。从苏家的⼋娘⼗六岁嫁给程之才、王弗⼗六岁嫁给苏轼、史⽒⼗五岁嫁给苏辙来看,眉⼭⼥⼦,出嫁之⽇多在⼗五六岁之间。那么,闰之为何⼆⼗⼀岁还待字闺中呢?
原因只能有⼀个,那就是三年前王弗病逝时,苏王两家已经议定,将闰之嫁到苏家接替堂姊,给苏轼当继室。这桩姻缘,极有可能是王弗在病危之际作出的安排,否则,苏轼⾝为两中制举的“天⼦门⽣”、从六品的直史馆官员、欧阳修多次公开宣称他将是未来天下的⽂章宗师,不可能去娶⼀名韶华已逝的村姑。
这⼀点,确实被研究苏轼、为其修谱作学者们所忽略了。
元祐⼋年,闰之病逝于汴京,苏轼在《祭亡妻同安郡君⽂》中,终于清楚地道出原委:昔通义君,没不待年;嗣为兄弟,莫如君贤。妇职既修,母仪甚敦。三⼦如⼀,爱出于天。(《苏轼⽂集》卷六⼗三)
“通义君”为朝廷后来对王弗的追封,“没不待年”,说明在王弗去逝尚不到⼀年,苏轼和闰之的婚事便已定下。这样做⽬的很简单:惟有闰之作为继室,王弗所留下的幼⼉苏迈才会得到精⼼呵护。果然,闰之对的⼉⼦和⾃⼰后来所⽣的苏迨、苏过,“三⼦如⼀”,皆同⼰出,苏轼不久便重新有了和谐、美满的家庭。
根据⾃⼰在娘家的排⾏,新娘⼦原叫⼆⼗七娘,“闰之”这个名字,显然是苏轼给取的,她所出⽣的庆历⼋年闰正⽉,⽽闰之恰恰⽣于这个闰⽉⾥,“闰”的字⾯意义就是不期然⽽然地“增多”,对于苏轼来说,中年丧妻,只好⽆奈地给孩⼦个继母,也
与“闰”字吻合。
考察苏家族谱,我们发现,苏家的⼥⼈与当时社会⼤多数⼥性⼀样,都没有正式名字。苏轼祖母称史⽒,母亲也只叫程夫⼈,⽽苏辙的妻⼦⼀辈⼦安于“史⽒”之称,惟有苏轼的两个夫⼈和侍妾朝云,都和男⼈⼀样,拥有⾃⼰的名、字,这在当时是很少见的。从这⼀点来说,嫁给苏轼这样⼀位⼤⽂⼈,是她们莫⼤的幸运。
不仅如此,闰之⽐王弗更进⼀步,有了⾃⼰的字:季璋。由此可见闰之在家排⾏⽼三。
也许给不甚精通⽂墨的闰之取字,是在苏轼纳朝云为妾前后,因为朝云跟随苏轼,取字“⼦霞”;既然侍妾有字,夫⼈岂能没有?
钟莱茵说“苏轼对前⾯两位夫⼈,感情平平淡淡,诗⼈为她们献上的作品仅⼀⼆篇”,实为妄⾔。如前所云,苏轼怀念王弗的作品决不⽌“⼀⼆篇”,⽽提及闰之的诗⽂,则更多,所昭⽰的情感之真、之朴,更⾮浮光掠影者所能窥见。
闰之第⼀次被苏轼在诗⽂中向外⼈提起,便是以贤妻⾝份。
⽣前回顾
谷德昭老婆熙宁四年(1071)⼗⼀⽉⼆⼗⼋⽇,苏轼抵达杭州,出任通判。第三天,也就是⼗⼆⽉⼀⽇,他便去西湖寻访恩师欧阳修所介绍的朋友、孤⼭诗僧惠思和惠勤。在《腊⽇游孤⼭访惠勤惠思⼆僧》这篇名作⾥,
他⾮常洒脱地写道:
天欲雪,云满湖,楼台明灭⼭有⽆。
⽔清⽯出鱼可数,林深⽆⼈鸟相呼。
腊⽇不归对妻拏,名寻道⼈实⾃娱。
在宋代,腊⽇是个公休⽇,皇上在这天赐给官员医药,平民百姓也互通有⽆,“闾巷家家互相馈送”。在初到杭州,需与同事、邻⾥多打交道的⽇⼦⾥,苏轼放弃了⼈情往来,独⾃跑到孤⼭去寻僧会诗,还得意地说“腊⽇不归对妻孥”,正说明家中和“闾巷”之事妻⼦全能应对,这样他才得以远离尘世喧嚣,到清静的孤⼭观⽔赏鱼,与鸟雀相呼。当时闰之在开封所⽣的⼉⼦苏迨尚不能⾛路,苏轼⼤伯⽗苏澹的长孙⼜病故于京城,侄⼦的遗孀及两个侄孙只好由他们抚养着,⽼奶妈年纪⼜⼤,⼗⼏⼝⼈的家务,全然交给闰之,苏轼的“洒脱”,实在是⼀种幸福。
后来他在重阳节写的⼀⾸诗⾥,这样称呼⾃⼰的闰之:
可怜吹帽狂司马,空对亲舂⽼孟光。 ——《明⽇重九,亦以病不赴述古会,再⽤前韵》
“司马”是通判的代称,“孟光”则是汉⼈梁鸿的妻⼦。《后汉书》说梁鸿在江南给⼈做随从时,妻⼦梁鸿亲
⾃舂粮,以维持⽣计,她与丈夫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孟光”这个⽐喻,⾜以见出闰之勤劳能⼲,与丈夫相濡以沫,感情⼗分深厚。
苏轼后来在给好友王巩的⼀⾸诗中,给爱妻闰之以更⾼的评价:
⼦还可责同元亮,妻却差贤胜敬通。 ——《次韵和王巩六⾸》之五
“元亮”是隐逸诗⼈陶渊明的字,陶渊明在归耕⽥亩时,曾作《责⼦诗》,告诫⼉⼦们不要懒惰。苏轼这两句诗,前⾯是点缀之词,妻⼦⾮常贤惠,才是他所标榜的。
“敬通”是东汉⼤鸿胪冯衍的字。《后汉书》称冯衍“幼有奇才,年九岁,能诵《诗》”,“博览书”⼀词,就出⾃对他的评价。冯衍学问、⼈品都好,更讲究⽓节,遗憾的是他娶了个特别悍妒的妻⼦,终⽣牢骚不断,甚⾄给⼩舅⼦写信,要求将⽼婆休掉。正因为此,《世说新语》的作者刘义庆才⾃嘲说,我与冯衍冯敬通相⽐,有三点⼗分相同:⼀是为⼈慷慨,有⾼风亮节;⼆是刚直敢⾔,不为世俗所容;第三就是屋⾥头有个厉害的⽼婆,家道坎坷。苏轼也喜欢⽆事⾃嘲,夫⼈若有⼀丝专横,他早就像刘义庆那样叫苦了,“妻却差贤胜敬通”⼀语,说明实在⽆可挑剔,⾃⼰这辈⼦⽐冯衍幸福多了。
有趣的是,苏轼在诗后还写下这样的⾃注:
仆⽂章虽不逮冯衍,⽽慷慨⼤节乃不愧乃翁。(冯)衍逢世祖英睿好⼠⽽不遇,流离摈逐,与仆相似。
⽽衍妻悍妒甚,仆少此⼀事,故有“胜敬通”之句。
苏轼⽣性狂放豪纵,只有像闰之这样贤淑的⼥⼈,才能给予他更多的⾃由,才容得苏轼将⾃幼⽣在歌台舞榭的时尚⼥⼦朝云收在⾝边,并与之终⽣和睦相处。也许王弗深知堂妹性情豁达、任劳任怨,才在临危之际特意安排她来照料⾃⼰不善理家的丈夫和幼⼩⽆依的⼉⼦?
贤淑决不是盲从,更不等于逆来顺受。闰之跟随苏轼⼗六年,历经杭州、密州、徐州、湖州官任,共同遭受责居黄州的⽣涯,后⼜从朝廷到州郡,再由州郡回朝廷,⼏起⼏落,颠沛流离,但她在苏轼的⽣活中,决不是可有可⽆之⼈。请看下⾯⼀例:苏轼刚到密州当太守时,正值天下⼤旱,蝗灾四起,百姓饥馑,民不聊⽣。苏轼到任伊始,便投⾝灭蝗,接着扶困济危,沿着城墙拣拾弃婴,最后与百姓⼀道挖野菜,度饥荒,⼏乎到了⾝⼼交瘁的地步,偶尔在家⾥发点脾⽓,对孩⼦说话声⾳⼤些。是可以理解的。苏轼有⾸《⼩⼉》诗,就记载着家中发⽣的⼀件⼩事:
⼩⼉不识愁,起坐牵我⾐。我欲嗔⼩⼉,⽼妻劝⼉痴。⼉痴君更甚,不乐愁何为?
还坐愧此⾔,洗盏当我前。⼤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这个⼩⼉应是闰之在杭州⽣的苏过,当时仅四岁,见到⽗亲从外⾯回来了,⼤概是想要点好东西吃。苏轼⼜累⼜饿,也许是刚刚挖完杞菊、拣罢弃婴,⾝⼼交瘁,于是就发了脾⽓。所谓“⼉痴君更甚,不乐愁
何为”,是记述闰之的话,⽤现在的话语,就是“⼩孩⼦不懂事倒罢了,你怎么⽐他还任性?回到家就⽣⽓,⼲嘛不点乐⼦呢?”既有责怪,⼜有怜爱,还有对丈夫、⼉⼦的双重关怀。接着她就给丈夫洗净茶盏,砌上新茶,或许是端上苏轼喜欢的密州“薄薄酒”,⽤融融暖意让丈夫回到家庭的温馨之中。
此时苏轼除了⾃责之外,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说的是另⼀个故事。晋代名⼠刘伶是个酒⿁,家⾥只要有点钱,就被他拿出去买酒喝。为帮他改掉酗酒的⽑病,刘夫⼈常把酒给藏起来,甚⾄“捐酒毁器”,把酒泼掉,酒器砸了,弄得刘伶在家⾥只好整天说谎、骗酒喝。苏轼认为闰之的德⾏,⼤胜于刘伶夫⼈,爱⽽不溺,怨⽽不肆,像这样惟妙惟肖的诗,这样真真切切的⽣活感受,不是对闰之最好的赞颂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