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培养理念的国际化转变
  中国现代研究生教育最初的模式深受苏联的影响,直到1979年教育本质的讨论,我国研究生教育才逐步健康发展。先是在《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了研究生培养教育模式, 后又于1984年在全国22所重点高校设立研究生院,这都是探索本土教育与国际化接轨的尝试,但这种尝试基本借鉴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开放性无法得到真正的体现。我们应在坚持本土优势学科的基础上,吸收国外先进经验,转变研究生教育培养理念。
  一、凸显研究生教育地位,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
  2001中国加入WTO,研究生教育直面教育市场与人才流动国际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不是来自内部的力量推动,而更多的是以一种应对外部压力的方式进行。分析社会需求可以看出,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必须先于本专科教育,美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的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从1950-1976年间,美国高等学校本科生增加了3.5倍,从242万增加到了844.8万。本科生与研究生招生数量比例从1930年的22.3:1发展成为1981年的4.1:1。
  然而,教育资源很难随招生数量的增加而迅速扩大。2003年研究生招生人数为22万余,2004年为27万余,2005年将近30万,2006年为33万余人。普通高校2006年在校硕士研究生师生人,144991全国硕士生导师总人数为人,868231人数已达
比例达到1:16。尽管近几年高校因教学评估等原因,进了大量的教师,但比起扩招的速度,师资明显不足。
  研究生招生改革,一是要遵从教育规律,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的数量必须相适应;二是遵从经济发展规律,研究生培养的数量应与经济发展对人才需要相适应。除此之外,坚决拒绝冒进式的任何扩招的理由,如为了建设研究型大学,为了缓解就业压力等借口。
  二、构建个性化的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引入“动态学科”设置理念,丰富研究生学位类型及规格,加大面向职业和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力度
  我国将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以不同的模式培养。前者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后者侧重于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两种研究生教育课程设置体系差别理论上应较大。事实上,和本科课程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性与针对实务操作性体现
得并不明显。以法律硕士(法学)为例。法律硕士(法学)的必修课是以专题形式开设的本科所学法律基础课程,选修课才会分方向开设实务课程4-5门,同必修课相比,选修课在法硕阶段所占的比例不足30%,远远达不到我们所期望的专业化、实务化的效果。
  这几年,学术界一直提倡“动态学科”的理念,一是强调依据不同的知识基础和研究方向,设置具有弹性化的课程,增强选二是强调构建真正意义上的研究生个性化课程体系;课自由度,
根据市场的需要调整培养目标,加大新兴学科及职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这就强调了研究生教育课程设置体系的个性化。研究生教育并不以培养“研究共性”为宗旨,而是要求研究生在合作中求同存异,放大自己的个性,形成个性化的研究品格及视野,以获得独立研究的能力。这就要求研究生课程体系的设置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既可以按不同的研究方向来设计;也可以按对研究生的不同要求,侧重其所学;还可以按研究生不同的兴趣,开设学术性讲座、研讨不同性质的课程。当然,基础理论通识教育也必不可少。同时,由于学术人才与职业人才的要求不同,针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三、设立强有力的质量评价保障监控机制,保证培养质量
  1.整顿和改革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环节的重要影响因素,他们把握着学科前沿问题,关注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研究生个体情况,设置具有个性化特的课程。可以说,导师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问题。
  整顿和改革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关键是要引入竞争机制。例如英国的教席制:一个专业或一个实验室只有一名教授,其他的都只能是副教授或讲师。严格采取能者为师的原则,不吃大锅饭。另外,在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之间应当实行轮换制式(Ratation
system)和互选制(Rotation internship),具体做法是,研而是自由地到教授并不分配到每个教授名下,究生在录取之初,
的实验室做实习,以了解教授从而挑选自己满意的导师。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教授也对研究生的情况进行了解,挑选自己满意的学生。而且,这个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既有被淘汰的,也在改换门庭的。这样一来,导师之间会形成竞争局面,一些素质不佳的导师自然而然地被淘汰。
  2.扩大答辩淘汰范围
  答辩是检验学生科研能力和学习成果的最后一个环节,答辩委员会的作用就如同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然而,大多数的培养单位,并没有把这最后的质量关口把好,我们有些大学的博士是零淘汰率,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现在美国大学博士生的淘汰率平均为38%,德国硕士淘汰率为27%,英国硕士淘汰率为33%,这个对比本身就表明我国研究生培养要求不严格。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状况?答辩把关不严是最主要的原因。有些学生平时不认真学习,毕业论文东拼西凑,在答辩时关系托人情的现象尤为突出。在答辩前,导师们忙着给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的委员们打电话、写信,请他们高抬贵手。大家都是各专业的同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互相帮助的需要,彼此心照不宣,互相给面子,于是都成了好好先生。导师通过打招呼的行为把学生与自己捆在了一起,认为只要自己同意学生毕业,而学生通不过答辩,对自己来说是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是自己教育无方。基于这些原因,答辩就成了合法的过家家,大家你好我好。 
如一定对答辩淘汰率作硬性规定,各级教育部门应当制订规则,
比例的末位淘汰制;并加重对答辩通过并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姑息。指导教师如有违规行为,不仅仅要处理不合格的学生而且也要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如3年内不允许带新生、作为教学事故扣罚导师津贴等,承担“教不严师之惰”的责任。
保送研究生  3.建立竞争性的经费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