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男女两性的分化是人类的基本分化,两性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反映两性关系的性别观念也是社会制度、人际关系、文化风俗的根源。本文主要论述了中国传统性别观念的发展演变过程、对女性的基本观点及中国妇女性别认识的基本结构和影响。认为深刻认识传统性别观念,对其影响加以选择和改造,有利于推进中国的妇女事业,促使新中国妇女成为人类妇女大家庭中更加杰出的体。
关键词 女性 性文化 传统文化 性别观念
妇女在中国传统性别观念中的地位及其影响
男女两性的分化是人类的基本分化,两性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反映两性关系的性别观念也是社会制度、人际关系、文化风俗的根源。在中国传统性别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伴随着男女两性间的冲突和矛盾,并对当代的妇女问题产生深刻影响。深刻认识传统性别观念,对其影响加以选择和改造,有利于推进中国的妇女事业,促使新中国妇女成为人类妇女大家庭中更加杰出的体。
一、中国传统性别观念的发展过程
在中国传统文化对自然界的认识中,最重要的是阴阳的概念,这是彼此相反而互补、相克又相生的两种力量。天地间阴阳二气结合,万物方可生长。阴阳之间的运动就叫作“道”,成为自然以至社会的发展规律和必需遵守的法则。因此中国古代的性文化也将性关系视为人类对宇宙再生过程的对应物,从本能的肉体结合到最崇高的情爱,接受人类再生过程的一切快乐。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就不单纯是欲望的发泄而已,更是宇宙间两种阴阳力量在人类身上具体而微的体现。天地相交而生万物,男女交合而生子女。庄严的天地被比喻为两性,万物的产生比喻为两性的交构。如《易经》有“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的阐述。《礼记》则称:“地气上升,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天地不合,万物不生。”“阳之精气曰神,阴之气精气曰灵,神灵者万物之本也”,“一阴一阳谓之道。”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就惯用“云雨”来形容性行为,一如从地上升起的“云”与天上落下的“雨”会合,是一种自然现像的回响。
在原始的知识水平和混乱性关系的制约下,人们认为女人在生育中占有绝对的作用,辅以妇女在维持氏族生存上的经济地位和作用,奠定了母系社会女人地位高于男人的基础。因此先秦时期言“嫁娶”、言“阴阳”、言“雌雄”、言“牝牡”,都是阴在阳先。当父权制代替了母权制,
人类社会发展经历了一次巨大变动,则大大加剧了男女关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随父权制的确立,在男女两性观念上发生了几点最重要的变化。
首先是祖先崇拜和生殖器崇拜观念的变化。在古人的心目中,最深刻、最神秘、最使人敬畏的就是生育和性了,而对祖先的崇拜又集中在担负繁衍后代职能的生殖器官上。在母系社会,人们崇拜的是直接孕育后代的阴部,次之是哺乳后代的乳房。进入父系社会后,男性生殖器开始被当做家庭创造者的父亲的权威和力量象征,最终被当做造物者本身的象征,这方面比女性崇拜更为显著、持久和普遍。
其次,改变了以往按母系血统继承财产的习惯,确立了以男系计算世系的方法和男人的继承权,这是与新的婚姻型态密切联系、并借助新的婚姻型态而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男性取代女性成为姓氏始祖,而父子间血缘关系的确立,必然以夫妻关系为前题,就是要保障子女确凿无疑地出自一定的父母。妲己之女殷珈
正如恩格斯所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失败。”中国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妇女就以屈辱的形象俯首听命于生活和家庭。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解释:“妇,服也。从女持扫帚洒水也。”意思是说,妇女应屈从于男子,手持箕帚,洒扫庭室。
这是进入阶级社会后对妇女形象及其地位的高度概括。女人一出世,她就被社会意识决定了一生所处的“阴”的位置。而阴位,即“坤位”,早在中国上古时代的卜筮之书《易经》里,这种位置的属性便已被规定好了:“坤,顺也。”顺,即顺从。之所以要“顺从”,是因为这个位置的“卑”,阳为天处上而尊,阴为地处下而卑,“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的观念确立并不断强化。
随着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建立,更进一步加强了父权(夫权)制为基础的君权制。儒家学者进一步改造奴隶主阶级的礼法,使它更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这种嬗变以成书于战国时期的“三礼”(《周礼》、《仪礼》、《礼记》)的问世为标志。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倡导“独尊儒术”,杂揉了儒、道、阴阳诸学派思想的新儒学成了汉代统治思想。宋儒继汉儒之后,再度振兴儒学,程朱理学、陆王心学大讲“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将“三纲五常”的伦理纲常哲理化。妇女被政权(君权)、神权、族权、夫权四条绳索束缚捆绑了两千年。经过历史的演进,妇女已经从当初受尊崇、受敬仰的地位落到了经济上毫无地位、精神上饱受奴役、人格上倍受侮辱、身体上变成残废(裹脚)的地步。可见,女性在传统性别观念中的地位到了多么卑微的程度!
二、中国传统性别观念中有关女性的基本观点
中国传统性别观念对女性的歧视和压迫,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天人灾异的自然观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自然界的普遍规律和社会运行、政治状况和人类道德的最高原则是相互吻合的,对于得治道而有德者,则以自然祥瑞附会其仁政,歌功颂德;对于私德有失者,则以灾异警戒之。正因为男人为阳,女性为阴,男性主外,女性主内,需严申“阳尊阴卑”。如女性超越职责而干预国事,就要引起上天不满以灾异示警,将日食、地震、火灾、水灾、星陨、山崩等自然现象归疚于女性之“”“权”。如火灾之发生,常被古人认为是后妃不德而至。《汉书》和《后汉书》中所记火灾,就多次附会到太后临朝、后妃得宠、杀害皇嗣等行为上。水灾也是古人惯会附会女主干政的一种灾祸。如称西汉初年各地大水,原因就是“女主独治,诸吕相王。”除此之外,凡日月星地之变化,奇异动植物之出现,皆为女性不良行为之所至,目的就是要剃除女性在政治上的影响力。
2、“女败家败国”的女祸史观
传统文化视女性有美或有才智,都可以致祸,这成为以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从而指导治理国家的历史观中的重要内容。周武王伐纣时,即引用“牝鸡司晨,惟家之索”的古训,以听用妇人之言为商纣的一大罪状。认为报晓是雄鸡的责任,只有家道衰落时才产生雌鸡报晓。《诗经》中称“哲夫成城,哲妇倾城。懿厥哲妇,为枭为鸠。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至天,生自妇人。”孔子亦称“为小人与女人为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将祸乱之由,归之于女性,否定妇女的政治作用。并塑造了一系列女亡国的形象,如桀亡于妹喜,纣亡于妲己,周亡于褒姒,夫差亡于西施,还有武则天、杨贵妃乱唐等等。
女性不仅可以亡国,而且可以败家。女祸史观又日趋平民化,即由国至家,由天子而庶人,更多阶层的女性被指为祸人家国的尤物。除禁止后妃干政的理论,在社会则发展成平民文化,种种书籍中充满“女人凶象”、“女人九恶象”、“妇人十贱”、“妨夫论”等等。一些女教书《闺范》、《训女宝箴》乃至文学作品中,都充满“红颜祸水”、“尤物亡国”的观念和内容,由于这些多层次读物的广泛传播,使这些观念深渗人心。
3、“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文化观
中国传统文化对才与德的关系有过许多讨论,“重德轻才”的倾向十分明显,强调“君子先慎乎
德”,“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落实到女性的方面,更是“男人有德便是才,妇人无才便是德”。这种意识在社会上已经深深植根,在这思想的背后,含有双重顾虑,一是“才可妨德”,二是“才可妨命”。或立下“女子勿使之学书,勿使之观史”的信条。或主张女性“多识字,无益而有损”。更有“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结论。唐宋之际,还把女性的“才思”与“淫行”拉上因果关系,不外是女性有了才思,便易于应酬,不守妇道以致“失贞”。一些文学作品中反映才学女性大胆追求爱情者颇多,违反封建礼教,自然引起世人“妇人识字,多致诲淫”的感觉了。古代有名如蔡琰、李清照等杰出女性皆因未能从一而终而失节,受到“大节有亏,则众长难掩”的讥评。这加强了社会上女性才德相妨的观念,恶性循环,不仅使人们普遍相信这种观念,也使妇女产生罪疚心理,许多人受尽折磨,却自甘以才貌者而认命。才女往往因生活圈狭小,又只爱伤春悲秋,自然多愁善感,稍遇不快,即忧郁成疾,甚至送命,是故“才女命薄”流行一时。清代才女多有焚毁诗稿者,就是很好的例子。
4、以女性养生观念
中华民族的先民从茹毛饮血到钻木取火,从树栖穴居到结茅为舍,在漫长的岁月里与大自然进行着各种斗争。为了自身的健康和后代的繁衍,在劳动和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了生命活
动的规律,掌握了自身保健的方法,并与传统医学、性文化和哲学相结合,形成了拥有系统理论、独树一帜的性养生之道。
性养生之道认为,阴阳的交构不仅是官能上的感受,更重要的是顺应法则,广延后代以使自然延序永不停止。人体形成有五种无机要素,即金、木、水、火、土,五行又互相适应,才会出现统一的生命现象。阴阳交合、男女交构,男人可以从女人身上得到滋补,有利乾坤康泰。生命中气和血是相对相依的,气为阳,血为阴。一般来讲,女性总是被认为血多气少,故此女性属阴。男性相反,故此属阳。男女经常会产生气血相对不足又相对有余的情况,如能互相得以充实,人体阴阳调合,便可五体之内,五行完全调合,阴阳合一,健康长寿。如果按阴阳之道实行性修炼,便可身健神爽,百病不生,目明耳聪,心旷神怡,甚致身轻如燕,长生不老,羽化而登仙境。这自然给男性以极大的诱惑,将多妻制与房中术结合起来,使带有科学原理的性养生之道蜕变为纵欲和残害女性的依据。
5、贞操观念
男权高涨的又一表现,就是对女子的贞操日益重视。由于男人在生理上因强健的骨骼和肌肉而优于女人,伴随父权制产生的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望,对女人具有强烈的侵略性、排它
性和霸占性,绝不容忍他人染指自己的女人。为了使对妇女性行为的约束(即封建贞操)从他律变成自律,封建传统文化制造了各种保证封建贞操观念的伦理规定:第一,要求妇女从一而终。《易·象传》:“妇人贞吉,从一而终。”《礼记·郊特牲》:“信,妇德也,一之与齐,终身不改,夫死不嫁。”《女诫》:“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总之,从一而终是妇女天经地义的道德信条,只被丈夫一人占有的忠诚是妇女最高的道德品质。第二,要求女子保持贞洁不失身。《女论语》要求女子“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不失身对未婚女子尤为重要,“处子失节,则万事瓦裂”。封建贞操观对女子童贞如此看重,原因在于:封建主义认为妇女在婚姻关系中没有个性意义,她的全部价值是充当传宗接代的手段,而且是某一家族特定男子参与下繁衍后代的手段,因此女子的童贞便成为关系某个家庭血脉纯正、荣辱名节的大计。第三,要求妇女严守男女有别,防隔内外的道德规定。为了禁灭妇女的性意识,封建贞操观设男女之大防,《礼记·内则》要求“男女七年,不同席,不共食”,“男女不杂座……不亲授”,宋代《女论语》则训诫女子:“内外各处,男女异。莫窥外壁,莫出处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如此等等,严格规范,把妇女囚禁于深闺宅院里,隔绝了她们与男性、与社会的一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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