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工作流程
↓(学生申请)
(每年3月或9月具体时间参照通知要求)
表1:
硕士填写《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1份,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1份; 2.《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 3.:《青岛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表》1份(非2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4.《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总表》两份; 5.《研究生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报告书》1份; 7.学位论文(格式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定稿前装订可简装)用于论文评阅、送答辩委员会成员等,份数根据实际需要。 8. 申请科学学位者须同时提交在校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文章待发者必须提交接受函和文章清样)及复印件(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并填写《申请博士、硕士科学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申请人提交以上材料经导师、学科、学院审核符合答辩条件者,可参加盲评抽签。 |
↓(审核确定答辩资格)
学科、培养单位汇总表1、表2中材料,审核确定申请人的答辩资格。培养单位将表2材料报送学位办。
(盲评抽签前1周结束)
表2:
1.《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学院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qdxwb2012@163) 2.《申请博士、硕士科学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统计表》学院汇总发至邮箱:qdxwb2012@163;在校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文章待发者必须提交接受函和文章清样原件)送学籍学位科。 |
↓(盲评、领取材料、论文检测、评阅论文)
学位办汇总复核组织盲评抽签和论文盲评。培养单位领取空白学位材料。
学位办组织论文检测。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
表3:本环节形成以下材料:
1.检测结果反馈培养单位。 2.专家反馈《青岛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评阅论文份数及评阅专家要求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要求执行)。 |
↓(组织答辩)
学位办、培养单位组织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表4:本环节有关工作内容:
1.《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核登记表》(答辩委员会组成须严格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答辩前1周,经学科、培养单位审批后执行; 2.组织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申请人填写《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 |
↓(组织答辩))
培养单位组织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2周)
↓(组织答辩)
培养单位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并报学位办(答辩前1周)
表5:
培养单位汇总《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答辩前1周发至邮箱:qdxwb2012@163 |
↓(组织答辩、论文定稿)
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2周结束)。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定稿。
表6:有关工作内容:
答辩须严格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并完成《答辩表决票》、《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等有关材料。 |
↓(收集毕业、学位信息)
培养单位汇总、复核毕业电子注册信息、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注册照片报学位办(答辩结束后)
表7:
1.培养单位汇总审核毕业电子注册信息(颁发学历证书者)与电子照片,(另行通知) 2.培养单位汇总审核申请学位者(颁发学位证书者)的学位注册信息与电子照片,信息上报要求见下载材料包,按日程要求时间发至邮箱:qdxwb2012@163 |
↓(学位申请及审核)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提交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学科、培养单位须审核及整理的有关材料。
表8:
1.《青岛大学学位申请书》2份; 2.《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内含原始记录、《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表决票》全套); 3.根据答辩意见修改定稿的硕士学位论文4份(含存学校学位档案中1份)。 |
↓(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公示建议名单)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公示(1周)审议结果
↓(材料汇总与审核)
培养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表9:
1.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结果(打印件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qdxwb2012@163)及决议各一份; 2. 《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1份 3. 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全日制研究生4. 在校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及SCI或EI收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如原件已经校学位办审核,只交复印件) 5.《青岛大学学位申请书》2份; 6.《青岛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2份(内含原始记录、《论文评阅意见书》、《答辩表决票》全套); 7.学位论文定稿3份(送国家图书馆等外单位存档,不退)。 |
↓(学校审批)
学位办汇总公示情况及有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网上公示授予名单)
学位办公示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证书盖章、领取学位材料)
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粘贴与电子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彩免冠照片,加盖公章;
领取《学位证明》2份及学位申请材料;
↓(档案存档)
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档案材料一览表(全日制)》(见下载材料包)整理档案存档
↓(学历、学位信息注册)
学位办组织培养单位再次复核毕业、学位注册信息,上报省学位办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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