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概念界定
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17年起将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
三、政策说明
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
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同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不纳入奖助体系,毕业生不纳入就业计划。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
除单独考试和“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类别均为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②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或2年以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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