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年我校共有17个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江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在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无锡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的各专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符合第(一)、(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3.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报考资格要求。
  4.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无锡医学院部分专业有附加的报考条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
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支付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全日制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