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石大研〔2014〕139号
关于印发《西安石油大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期刊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系)及有关单位:
现将《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期刊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石油大学
2014年10月9日
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发表学术论文期刊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促进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质量的提升,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期刊认定范围
1.学术期刊
(1)国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具有ISSN国际刊号的学术期刊;
(2)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的、具有CN和ISSN号的、复合影响因子在0.2及以上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
(3)科技处认定的特种期刊、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
2.会议论文集
被EI、ISTP检索收录的会议论文集。
第三条学术论文认定原则
1.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须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本人为第二
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第一署名单位为西安石油大学的身份发表;
2.被检索收录的会议论文需提供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证明;
3.学术期刊复合影响因子认定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出版、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图书馆研制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为依据,以研究生入学当年《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发布的期刊复合影响因子为准。
第四条认定程序
1.研究生应及时将学术论文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化管理平台,并提交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发表论文页”),在特种期刊、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因出版时间原因可以提交录用通知和版面费缴纳发票,会议论文须提交收录检索证明,以上材料交院(部、系);
2.院(部、系)对研究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者名单汇总,经院(部、系)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部;
全日制研究生
3.研究生部对院(部、系)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定和备案存档,作为研究生学位审核和对院(部、系)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五条由于《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每年变化一次,CSCD、CSSCI每两年变动一次,《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每四年变动一次,因此学校认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期刊目
录随原期刊目录标准同步更新,不再另行下文。
第六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当年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始实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抄送:校领导。
党政办公室2014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