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我公安民警攻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提供平台,启动2023年度河南警察学院联合培养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告如下:
01
招生计划
河南警察学院与河南大学,河南警察学院与河南师范大学分别联合招生,经与联合培养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协商,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最终以录取结果为准。
02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警察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备从事公安
工作与公共安全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解决公共安全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03
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人员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报考条件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省公安机关在职在编公安民警,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公安事业,具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经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已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成人应届本科,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自考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04
考试与录取
报考考生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的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及复试。根据择优的原则,由联合培养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联合河南警察学院统一录取。
05
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3年,第一、二、三学期集中授课4至6周,第四、五学期由河南警察学院安排警察实务实习并撰写毕业论文,第六学期由联合培养院校组织论文答辩。
由联合培养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与河南警察学院研究生双导师指导,部分课程聘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教授授课,日常管理由联合培养院校和河南警察学院共同负责。
凡在河南警察学院联合培养基地培养的学生,达到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并取得
学位的,由联合培养院校颁发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非全日制)学位证书。
06
学费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住宿费、警用生活用品费等另计。
07
报考方式
报考河南警察学院与联合培养院校(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考生报名前须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同时,考生须认真查看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充分了解招生专业、初试科目、报考条件等关键信息。
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
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网报时,请统一报考联合培养院校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详情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时间节点请网上查阅《河南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08
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的同时,需认真填写《2023年攻读河南警察学院与联合培养院校联合培养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资格审查表》(见文章末尾),由所在单位县级以上政工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
全日制研究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将《2023年攻读河南警察学院与联合培养院校联合培养法律硕士专业研
究生资格审查表》电子版(考生填写部分)发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