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补充协议范本
贷款人:_____
借款人:_____
抵押担保人:_____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当事人各执一份,与借款抵押协议等一并作为此次贷款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
八、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协议中与本补充协议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
借款补充协议范本(二)
借方(出借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绝于:甲乙之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以之房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兹共同恪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及用途
1.本合同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元。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即向甲方出具收款凭证。
2.借款用途:经营周转。
第二条借款期限
乙方借款期限为个月,从收到借款本金当日起计算(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息
乙方应当按照月利率1.615%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于每月____日支付。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利息不因国家利率调整而做相应变更。
第四条乙方提前还款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乙方仍须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和利率付清利息。
第五条特别约定
乙方承诺此房产并非乙方及家庭的唯一住房,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致使上述房产成为本人或家庭的唯一住房,以至于影响到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乙方自愿赔偿甲方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
第六条特别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抵押登记时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不同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乙方继承人或乙方法定监护人应在收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1)乙方提供虚假、非法信息或资料,致使甲方因受到欺诈而向乙方提供借款的;
(2)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为根本违约,未到期借款视为已到期,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
方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借款金额30%的违约金。因此产生诉讼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超过3天;
2.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行动表明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
第八条协议效力及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至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
借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补充协议范本(三)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担保人:
贷款人与借款人、抵押担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关于抵押物等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签订借款协议时,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格为三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在借款方违约不能还款时,三方同意对抵押物不再另行评估作价。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时还款,经贷款方催促后在十个工作日仍不能还款时,将抵押物由借款方委托给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三、三方同意对抵押物的拍卖底价可以低于借款时的评估价格,为借款本息加实现债权的费用(含拍卖费、律师费等)。
四、如拍卖时发生流拍现象,每流拍一次,则对抵押物底价下浮20%,同时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流拍时,贷款方可与借款人和抵押人协商,以第二次流拍时抵押物确定的底价抵偿借款;对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五、拍卖时如发生两次以上流拍情况,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偿借款时,则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优质抵押物,以弥补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楼为抵押物的,在委托拍卖前由借款人负责将住宅内的居民迁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楼,则由贷款方向抵押物内的居民提供不超过六个月的周转住房,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提前还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