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谈判十五招

(一)替自己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你是买主,出价要低些。不过不能乱砍价,砍出的价格务必在合理的范围内。

(二)让对方先开口说话,让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隐藏住你自己的观点。

(三)让对方对重要的问题先让步,如果你愿意的话,在较少的问题上,你也可以先让步。

(四)让对方努力争取所能得到的每样东西,因为人们对于轻易获得的东西不太珍惜。

(五)不要让步太快,晚点让步要比较好些,因为他等待愈久,就愈会珍惜它。

(六)同等级的让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对方让你60%,你可让他40%,如果对方说你应该让我60%时,你可以说,我无法负担来婉拒对方。


(七)不要作无谓的让步,每次让步都要从对方那儿获得某些益处。

(八)有时不妨作些对你没有任何损失的让步。

(九)记住“这件事我会考虑一下,”这也是一种让步。

(十)如果你无法吃到大餐,便想办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个承诺。

(十一)不要掉以轻心,记住每个让步都包含着你的利润。

(十二)不要不好意思说“不”。大部分人都怕说“不”,其实,如果你说了够多的话,他便会相信你真是在说“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后一致。

(十三)不要出轨。尽管在让步的情况下,也要永远保持全局的有利形势。

(十四)假若你在做了让步后想要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那不算是协定,一切都还可以重新来过。

(十五)不要太快或者作过多的让步,以免对方过于坚持原来的价格;在谈判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对方让步的次数和程度。
购房杀价有哪些窍门?

有人说,买房屋胜败的关键就要看你杀价的本领了,这话不无道理,对 于想做投资的购房者而言更是如此。只有买到便宜的房屋才有自己的利润空间.否则抛出之后 不但没赚甚至要赔本。房地产买卖谈判的技巧在于掌握市场动向,心中有数,同时,了解对方情况,知己知彼。最后,心要“狠”,狠狠杀价

买卖谈判的学问大得很,只有做足功夫,才能胸有成竹,胜券在握。


一要不动声、多方了解

1 看房屋。房子是实物,一切都可收入眼中,看房子里,应表现也自己有兴趣,太冷淡卖主对方也会没有心思同你多谈,同时细心观察房子结构,采光,保养 周围环境等,还要多听卖主解释,多问卖主问题。

2 掌握背景材料。房屋推出市场多久了,有多少人出过价,出价多少,可作一个参考系数。愈是多人出价的房屋,表示其转售力愈强。

3 让卖主知道你购房是自住,非为转卖。通常卖主不希望房屋销售人员居间获利,而且喜欢自住之买家, 一可卖得高价,再者比较简单。

二要摸透卖方心理:

1 卖方多久内必须卖屋,对于在什么时候杀价非常重要,愈接近卖主要卖的期限,卖主愈急切出售,这就是你最有利的杀价时刻。

2 了解卖主售得屋款拟作何用途。如果卖方信得屋款,并不急用,则房屋杀价,必遭许多挫折,遇此情形,是你罢手或者转向的时候。

3 定金方面。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

杀价原理:

1 暴露房屋的缺点,对于卖主的房屋所有缺点加以揭露,使卖主对自己所开高价失去信心借以达到杀价的目的。

2 拖延战术。若卖主急欲脱手,可刻意拖延时间,如谎称需时间汇集资金等,等到临近期限的最后一个阶段,给予杀价。


3 合伙战术。你可以告诉卖主是与合伙人共同投资的,所出价格需同合伙人商议略施小计杀价。

4 欲擒故纵。对于所看的房屋,明明中意,仍要表示不喜欢的各种理由,借此杀价。

总之,杀价的方法很多,买主只要头脑清晰,灵活运用,见机行事,必能心想事成,大功告成。
主要事项:
1. 产权性质。商品房还是经适房?还是小产权房?房改房?安居房?要了解清楚~!
2.产权是否有纠纷或抵押~!如果你是跟中介看的房那就基本没什么问题。
3.记住大修基金也得过户。某些比较老的小区如果原业主没缴大修基金让业主在过户之前缴上~!因为过完户后你发现大修基金没缴,对不起了。大修基金是房款的2%
4.户口问题,这个在签订双方契约的时候必须要附加的一条。不然等你想到户口问题的时候原业主那边不太配合你也没什么脾气了。
2. 确认所购二手房的准确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买主还需了解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一般来说,在2.65米左右是接受的范围,如果房屋低于2.6米,那么房屋就得重新考虑了,因为这种房屋将使你日后不得不生活在一种压抑的环境里。
先看房本,再签买卖合同,交定金。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首套房契税退税一般退多少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
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
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手房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分为税和费:
  (1)税
  契税:
  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3%,别墅——4%;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营业税:
  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别墅:不足5年——房屋总价的5.8%,超过5年(含5年)——房屋总价与该房屋当时买入价格差额的5.8%;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
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对个人转让现自有住房并在现自有住房转让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时间以新房房产证时间为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
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费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