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房屋买卖合同
过户税梅州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
甲方:(买方姓名),(买方)
乙方:(卖方姓名),(卖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名称:(房屋名称)
2. 房屋地质:(房屋地质)
3.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
4. 房屋用途:(房屋用途)
第二条 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房屋总价款:(总价款)
2. 买方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3. 卖方收款账号:(收款账号)
第三条 过户及交付
1. 过户时间: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过户时间)日内,双方应共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 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过户完成之日即为本合同的房屋交付时间。
第四条 房屋权属及质量保证
1. 房屋权属:卖方保证所售房屋为合法所有权,并无任何纠纷。
2. 房屋质量保证:房屋质量问题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税费
1. 过户税费: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卖方和买方共同承担,比例为(比例)。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双方一致同意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内容。
2. 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经对方同意或者依法解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梅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若本合同中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买方:                                  卖方: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