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办理流程
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篇一: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
  提问:
  如何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
  你好: 我在舟山市,请问: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到哪里办理,需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提问者:yuanwang 20XX-02-24
  答复:
  您好!办理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许可证是在濒危管理办公室办理,需要的资料:1、书面申请。2、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野生动植物允许出口证明书》申请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文件。出口非CITES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标本以及进出口国家濒管办授权各办事处直接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范围的一些植物种标本只需提供
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4、进出口合同或协议(进出口个人拥有所有权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情况除外):⑴对于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或代理人与外方签订的进出口贸易合同;属于委托代理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进出口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⑵对于非商业性进出口的,须提交申请人与外方签订的协议。 ⑶属加工贸易性质的,须提供海关手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批准文件。5、物种成分含量表和说明书。出口含野生动植物成分的药品、食品等商品的,须提供所涉商品的成分含量表和外包装说明书。6、海关证明材料。再出口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经海关签注的原批准进口的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口证明书和加盖申请人公章(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情况除外)的原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7、相关证明文件:⑴进口《公约》规定豁免的《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或地区、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批准出口或再出口的相关证明文件。⑵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豁免情形除外),或再出口《公约》附录I所列活体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须提交进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⑶进口《公约》附录II、附录III所列野生动植物标本的,须提交出口国、再出口国或地区的《公约》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或再出口证明书复印件。某些国家和地区经公约秘书处同意,代之以原产地证书或植物检疫证明书。
⑷涉及与非《公约》缔约国间的《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植物种标本的进口、出口或再出口,按《公约》规定提交有关材料。8、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
  最低税率 普通税率 出口税率 增值税率 消费税率 计量监管单位 条件
篇二: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管制规定
  濒危物种进出口贸易管制规定
    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维护生态平衡不可缺少的主要元素,又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资源。但是,由于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利用的利润所吸引,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到的破坏也是巨大的,乱捕滥猎、乱砍滥伐、乱采滥挖造成了很多物种的灭绝或濒危,而过度、无限制的野生动植物贸易,又使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生长地的破坏雪上加霜。为规范全球野生动植物贸易,打击野生动植物的走私活动,世界各国纷纷制定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1973年许多国家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濒危野生动
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公约,我国是缔约成员国),要求各缔约国按照CITES公约规定警醒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一起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木目的。
  我国是野生动植物资源大国,资1981年4月8日CITES公约对我国生效以来,我国政府在国家林业部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金福口管理办公室(简称“国家濒危办”),代表我国政府履行CITES公约,并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22个办事处。勇士加快了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立法,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受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的进出口管理。
  《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市场的永续利用性。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白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
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第15届缔约国大会于20XX年3月13-25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会议对《公约》附录I和附录II做出若干修订,并调整了一些物种的标准命名。自20XX年6月23日起生效。(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公告[20XX]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