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证件代码表
监管证件代码表
监管证件代码表
⼀、定义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是海关依据我国外贸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便于实施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便捷通关需求,对实⾏进出⼝许可证件管理的货
物在海关管理环节须验核的各种进出⼝许可证件的分类标识。其总和称为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结构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由两部分组成,即监管证件代码和监管证件名称。例如:代码“1”,为进⼝许可证,如果某⼀商品编号后注有监管证件“1”,则说明在⼀般贸易项下进⼝该种商品需申领进⼝许可证。
三、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说明
(⼀)代码“1”--进⼝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许可证。
(⼆)代码“2”--进⼝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许可证(进⼝客运机动车辆和主要⽤于载⼈的机动车辆⽤)。
(三)代码“3”--敏感物项和技术出⼝许可证:根据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许可证暂⾏管理办法》
及《敏感物项和技术出⼝许可证管理⽬录》,凭商务部签发的敏感物项和技术出⼝批复到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领取敏感物项和技术出⼝许可证。(四)代码“4”--出⼝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许可证。
(五)代码“5”--定向出⼝商品许可证:指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出⼝许可证。
(六)代码“6”--旧机电产品禁⽌进⼝: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其旧品禁⽌进⼝。
(七)代码“7”--⾃动进⼝许可证或重要⼯业品证明:指进⼝商品实⾏⾃动进⼝许可管理,由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及其授权机构按职责分⼯签发⾃动进⼝许可证或重要⼯业品⾃动进⼝许可证明。
(⼋)代码“8”--禁⽌出⼝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出⼝货物⽬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出⼝。
(九)代码“9”--禁⽌进⼝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进⼝货物⽬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
代码的商品禁⽌进⼝。
(⼗)代码“A”--⼊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商品检验法》、《中华⼈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品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录》的进⼝商品签发的⼊境货物通关单。
(⼗⼀)代码“B”--出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商品检验法》、《中华⼈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品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录》的进⼝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代码“D”--出/⼊境货物通关单:为履⾏我国国际义务,制⽌“冲
突钻⽯”⾮法交易,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六部委联合发布2002年第132号公告,对⽑坯钻⽯进⼝实施管理,⽑坯钻⽯进出⼝时,授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三)代码“F”--濒危物种进出⼝允许证:指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野⽣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国家重点保护野⽣动物名录》⼀、⼆级保护的野⽣动物及其产品和列⼊《濒危野⽣动物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三级的动物、动物产品和植物、植物产品,进出⼝时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签发允许进(出)⼝证明书。
(⼗四)代码“G”--被动出⼝配额证:指向设限国家出⼝设限商品,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被动配额许可证。
(⼗五)代码“I”--精神药物进(出)⼝准许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实⾏进(出)⼝准许证管理制度。对列⼊“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录”的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精神药品进(出)⼝准许证》或《携带⿇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
(⼗六)代码“J”--⾦产品出⼝证或⼈总⾏进⼝批件:指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银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出⼝黄⾦及其制品,由中国⼈民银⾏签发的准许进出境证件。
(⼗七)代码“O”--⾃动进⼝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根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年第10号令《机电产品进⼝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动进⼝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实⾏⾃动进⼝
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单位应当在办理海关报关⼿续前,向外经贸部或地⽅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机电办申领《⾃动进⼝许可证》。(⼗⼋)代码“P” --进⼝废物批准证书: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废物进⼝环境保护管理暂⾏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国家限制进⼝的可⽤作原料的废物⽬录》的进⼝商品,由国家环保总局签发进⼝废物批准证书。
(⼗九)代码“Q”--进⼝药品通关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进⼝药品管理⽬录》的药品,国家药监局及其授权机构签发进⼝药品通关单。
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代码“S”--进出⼝农药登记证明: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和《中华⼈民共和国进出⼝列⼊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IC)农药登记证明管理名录》的商品,进出⼝时,农业部签发进出⼝农药登记证明。(⼆⼗⼀)代码“T”--银⾏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民银⾏根据《银⾏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允许进出境的外币和⼈民币现钞签发的许可证件。(⼆⼗⼆)代码“U”--⽩银进⼝准许证:指中国⼈民银⾏根据《⽩银进⼝管理暂⾏办法》,对列⼊管理名录的⽩银签发允许进境的证件。(⼆⼗三)代码“W”--⿇醉药品进出⼝准许证: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醉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醉药品的进(出)⼝实⾏进(出)⼝准许证管理制度。对列⼊“⿇醉药品管制品种⽬录”的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醉药
品进(出)⼝准许证》、或《携带⿇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
(⼆⼗四)代码“X”--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通知单:指列⼊《中国禁⽌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的进出⼝化学品,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签发的放⾏通知单。
(⼆⼗五)代码“Z”--进⼝⾳像制品批准单或节⽬提取单:指国家实⾏进⼝管理的⾳像制品,由⽂化部签
发的《⽂化部进⼝⾳像制品批准单》或⼴播电影电视总局及其授权部门签发的《进⼝⼴播电影电视节⽬带(⽚)提取单》。
(⼆⼗六)代码“s”--适⽤ITA税率商品⽤途认定证明: 根据2002年39号公告,部分信息技术产品可凭此证明享受ITA税率。
(⼆⼗七)代码“t”--关税配额证明: 根据国家计委第19号令《农产品进⼝关税配额管理暂⾏办法》,实⾏进⼝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可凭此证按关税配额内税率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