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企业给职工发放事物怎么做会计分录
企业向员工发放实物的会计分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了个人取得的所得的工资薪金范围,指个
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
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该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向员工发实物,应按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的金额并入发放当月职工
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假如某企业向员工发放的实物应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0000元,则会计分录为:
 1.代扣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实物发离退休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