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唐志昊
发布时间:2021-10-05T01:05:57.758Z  来源:《基层建设》2021年第18期作者:唐志昊
[导读] 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的实施作为重要的工作,应受到重视,为了使处理更加合理有效,需要对处理方式进行明确选择。通过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的阐述,分析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现状,提出个人缴存及财务支配方面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方式相关内容,可使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效果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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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的实施作为重要的工作,应受到重视,为了使处理更加合理有效,需要对处理方式进行明确选择。通过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的阐述,分析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现状,提出个人缴存及财务支配方面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方式相关内容,可使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效果加强。
关键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账务
引言
目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分成了单位缴存及个人缴存两部分,在账务处理方面也产生了两种形式,为了使账务处理的方式更加明确,需要对处理方式的相关性及非主观性进行明确。通过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方式的合理选择,可使账务处理的效果加强,为我国单位及企业的发展提供全面的保障,进而有效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给人们的生活也提供更好的条件。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处理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也被称作是五险一金,其中五险指的是企业单位根据国家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指的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为单位及个人各负担一半。第一种方式为代扣代缴的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费与由企业所承担的费用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结转代扣费用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为工资,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以及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第二种方式是由职工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范围,代扣代缴费用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仍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来核算,结转代扣两费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为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应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现状
要想使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对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有全面的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
在我国实施的时间比较长,部分单位实施的时间超出了20年以上,而一些单位实施仅仅几年的时间,这使大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较多的单位容易产生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的问题,经过对实际的情况的了解,公积金账务仅仅记载个人缴存明细,而对账务另做记录,没有对住房公积金设置明确的账目,这种情况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的要求,也违背了会计原则,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产生了影响。根据目前一些单位住房公积金现状进行分析可发现,虽然部分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存在一些问题,但是整体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还是比较稳定的。为了使住房公积金政策发挥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作用,相关单位需要对单位缴存及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工作进行充分落实,为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帮助。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作为重要的部分,在大部分单位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对此情况产生重视,结合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来看,其中对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单位应设置职工住房公积金专属账目,确保账目的设置及变更等操作符合规定要求。单位自身职工公积金账务行为应在不违背人民币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存部分是其中的重要部分,这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根据规定进行扣除及上交,确保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够在使用之后通过银行账务显示出来,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行为得到有效的规范,可使我国的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更加安全可靠,同时能够使职工获得住房保障。
4在个人缴存和财务支配方面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方式
大部分事业单位存在着个人缴存部分及财务支配上的住房公积金账务问题,这种问题的产生源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的缺陷,应结合缴存规定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出,由行政单位来负责经常性支出。通过对前文提到的两种方式进行分析,可知第一种方式不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职工个人负担费用与企业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为了便于个人缴费,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为职工代缴,通常是采用先代扣后代缴的方式,在代扣后需要形成一定的负债,不管是应付职工薪酬还是其他应付款都没有较大的差别,都属于流动负债的内容,对
企业的流动负债总额不会造成影响。同时,第一种方式相比更加便捷,职工个人应缴的费用及企业应缴费用都记录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中,可通过该账户形成应缴纳的费用总额,便于企业进行结算。企业实际缴纳的费用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贷记:银行存款。
采用第二种方式的时候,代扣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记录到了其他应付款账户中,计提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费用记录到了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中,大部分单位直接将住房公积金拨款到了职工工资卡之中,这种方式虽然给职工带来了便捷的条件,但是住房公积金账号的设置失去了有效的作用,因此单位应根据专属住房公积金账户来进行公积金发放,可使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更加规范,也可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企业每个月需要缴纳的费用的计算需要通过将其他应付款及账户上应缴的费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应缴的费用数据相加起来,可得到与社保局结算的费用总额以及住房公积金部门结算的总额。在缴纳费用的时候,会计分录中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贷记:银行存款。第三种方式的应用可使账务处理的简化,在会计工作中应用比较广泛,比如,企业在销售商品的时候代购货方垫付运费的时候采用的处理方式即得到了简化。代垫运费属于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内容,但是在会计中属于应收账款科目核算,这样可便于应收款项总额的汇集、结算,应收同一客户的货款及代垫运费不需要在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可将代扣的费用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与代垫的运费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方式相同,这种方式比较简便,同时符合会计原则。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这种方式可实现对业务事项的详细反映,不重要的业务事项可得到简化。因此,代垫运费及代扣款项都为不重要的业务事项,在处理过程中可使用简化的方式,以达到实际的目的。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单位可按照缴存办理方式来处理,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可由财政直接拨款到个人账户,设置住房公积金专属账号。在财政拨款的时候,直接将款项打入到专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同时财政支付住房公积金款项应在职工缴存公积金前,可明确财政在住房公积金项目上的配额。
结语
在当前的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体系中,为了使款项的处理更加明确,维护职工及单位的权
益,应对账务处理的方式进行合理选择。通过对处理方式不同特点的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处理方式的改善,可使会计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为职工提供全面的保障,同时可避免款项处理出现问题,进而实现对社会稳定发展的支持,体现出保障体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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