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题及参考答案

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题及答
1、李某199912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李某为某一企业董事会成员,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1128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住房公积金72元),独生子女补贴100元,年终奖金3000元,又取得董事会收入2000元。
⑵因投保财产遭损失,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本月还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集资利息1800元。
⑶李某共有两套住房,本月将另一城市的一套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该房屋原值8000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8500元,广告费1500元。
⑷李某因在国外某公司投资,本月取得该国净股息所得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已被扣缴所得税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37.50元)。
⑸本某与他人共同编写一本30万字的著作《现企管理》,得稿酬20000元,各分10000元。
⑹本月接受邀请给一个单位讲学2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0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15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李某1999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128-800)×5%=16.40(元)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000×15%-125=325(元)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董事会收入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
⑵国库券利息收入及保险赔偿收入免税。利息收入应纳税额=1800×20%=360(元)
⑶转让房产应按财产转让项目征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80000-8500-1500=6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60000×20%=12000(元)
⑷来自该国所得有抵免限额=(24600+5637.50)×20%=6047.50(元)由于李某在该国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额不超抵免限额,故来自该国所得的允许抵免额为5637.50元。应纳税额=6047.50-5637.50=410(元)
⑸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⑹李某本月给同一单位讲学,属于同一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15000)×20%=28000(元)应纳所得税额=28000×30%-2000=6400(元)综上,李某1999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04+325+240+360+12000+410+1120+6400=20871.40
2、张某199910月份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张某于199910月发表一部长篇小说,获得稿酬10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因该小说畅销,本月又加印该小说取得稿酬2000元。并且,该小说在本月获得国家文学奖,取得奖金5000元。
⑵张月本月将一篇短篇小说文稿拍卖,取得收入30000元。
⑶张某本月初将其于市中心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经营服装。协议规定,租用期一年,年租金96000元,本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另外,本月支付该出租房发生的修缮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并取得税票。
⑷张某因购买体育中奖取得奖金10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⑸张某在自己本单位取得本月工资收入8800元(现金)。按照该单位内部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应纳税额的30%由单位负担,其余70%的应纳税额由员工自己负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1999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年10月本人实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张某获得的国家级文学奖免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00+2000)×(1-20%)×20%×(1-30%-10000×(1-20%)×20%×(1-30%=1344-1120=224(元)
⑵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竟价拍卖,属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⑶财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8000-1496-500-)×(1-20%)×20%=960.64(元)
⑷许扣公益捐赠额=100000×30%=3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30000)×20%=1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