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兑换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1、销售送积分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2、积分兑换礼品的会计分录:
借:合同负债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 贷:主营业务收入
3、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用积分兑换礼品需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对于个人因消费累计一定积分换取的礼品,企业无需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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