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11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1.12
【字 号】七政办规〔2022〕1号
【施行日期】2022.0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11部应急预案的通知
七政办规〔20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七台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台河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七台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七台河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七台河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七台河市人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七台河市粮食应急预案》《七台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七台河市气象应急保障预案》《七台河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七台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1部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衔接工作。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七台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事故分级
  1.5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2.3专家组
  3预警预防
  3.1应急预防机制
  3.2预警行动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分级响应
  4.4响应级别调整
  4.5应急响应终止
  4.6信息发布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调查评估
  6应急保障
  6.1人员安全保障
  6.2通信信息保障
  6.3技术装备保障
  6.4救援队伍保障
  6.5交通运输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6.7社会治安保障
  6.8救援物资保障
  6.9救援经费保障
  6.10社会动员保障
  6.11避难场所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8附则
  8.1预案管理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及时有效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七台河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区县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3)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有关行业领域已制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按其预案实施。
  1.4事故分级
  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好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落实好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体制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属地区县政府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应当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
  (4)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利用先进技术,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日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注重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指挥部
  成立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七台河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武警七台河支队副支队长、发生事故领域市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七台河供电公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七台河军分区、市应急管理局、武警七台河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七台河火车站、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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