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7.02
【字 号】七政发〔2020〕8号
【施行日期】2020.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老年人保障
正文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七台河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政发〔202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日
 
七台河市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2月12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20〕13号),将我市列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全面落实好改革试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七台河旅游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推进社会化运营,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水平,满足全市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从2020年4月到2022年12月,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稳定养老服务队伍,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标准,形成比较完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推动机制,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逐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和政策支撑作用,加大准入、资金、金融、财税、土地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结合社区治理结构改革,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难题和瓶颈。
  二是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利用各种资源,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运作。积极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与居家老年人需求融合发展。
  三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探索创新,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多种形式试点,并总结出一
批可推广、可持续、可复制、具有示范性的典型经验,面向全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在确保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前提下,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三、试点改革主要任务
  (一)按标准和需求配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
  1.分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30平方米配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用房;已建成住宅小区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设施。2020年和2021年分两年完成全市25个城市街道和17个乡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每年完成比例不低于街道和乡镇总数量的50%;2020-2022年分三年完成城市社区(除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所在社区外)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任务,每年完成比例不低于城市社区总数33%;农村养老服务站建设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建设任务,但到2022年底建成数量占比不低于村委会数量的10%,总数不少于1个。
  2.按标准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按照国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
求》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要求,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场所,同步完成服务场所的适老化升级改造,开展消防设施改造,配齐设施设备。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坡道、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改造提升、维护监管。
  3.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建成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能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八助一代一照料”,即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助购、助乐、日间照料和代缴水电气热通讯费用等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能提供“八助一代一照料”中四项以上的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残联、城投公司、市棚改中心等。
  (二)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发展多种模式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设施布点,努力在中心城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总结完善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充分整合社区餐饮、医疗、超市、洗浴、文体娱乐、快递等服务资源,采取设立日间照料、社区食堂、等多种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积极引进和培育社会组织,参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
  2.大力培育“四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制定《七台河市关于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到2021年通过落实奖补等优惠政策,每个县区引进至少1-2家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每个县区至少选取1-2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通过招投标方式引进专业性强、较为成熟的企业或社会组织进行运营,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的居家养老服务。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
  (三)培育居家养老服务,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提升家庭照护能力。
  1.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全市2021年和2022年每年筛选100户贫困重度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并对家庭进行如扶手、抓杆安装、助行器等适当的必要的适老化改造。
  2.引导社会力量为居家老人服务。落实各项扶持补贴政策,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在社区嵌入式设置养老服务机构,整合周边养老服务资源,鼓励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志愿服务,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由社区组织社会志愿者、义工团队等爱心人士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保洁清扫、家务料理、精神慰藉和家庭照护指导等服务。
  3.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预留部分临时救助资金,积极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累计对全市1000名最需要的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通过电话问候、视频、上门巡访和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
  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民政局、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社科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等。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1.制定政策,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出台《七台河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激励和优待机制;依托七台河职业技师学院和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完成培训基地建设。
  2.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重点培育服务类、专业类和管理类人才,将养老从业人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解决,使养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2020-2022年对为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的人员、社区低龄志愿老人和家庭照护者培训1000人次以上。
  3.加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养老志愿者招募长效机制,吸引低龄、有志愿服务精神的志愿者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积极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长期开展志愿服
务活动。每个街道发展志愿者服务队伍人数逐年增加,2020年达到50人、2021年累计达到120人、2022年累计达到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