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5.29
【字 号】七政发[2008]27号
【施行日期】2008.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
(七政发〔2008〕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曲志深 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 :王金萍 市政府副市长
  王春武 市政府副市长
  张兴海 市政府副市长
  朱凯杰 市政府副市长
  赵春波 市政府副市长
  高  明 市政府秘书长
  委   员 :郭 杰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安监局局长
  刘永平 市政府市长助理
  王福铸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文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翟春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宋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玉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尚合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祁忠良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XXX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学华 七台河职业学院副院长
  孟庆坤 市信访办主任
  高 翔 市发改委主任
  耿宝忠 市经委主任
  孟凡运 市教育局局长
  李俊生 市科信局局长
  巩国君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柏吉青 市公安局政委
  刘海涛 省国家安全厅驻七台河工作站站长
  孙淑娟 市外事侨务办主任
  李玉清 市监察局局长
  王长远 市民政局局长
  吴彦春 市司法局局长
  袁本荣 市人事局局长
  鲁景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童之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庆贺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邵洪杰 市交通局局长
  刘  东 市农委主任
  刘  文 市水务局局长
  尹国玉 市林业局局长
  李永祥 市商务局局长
  袁凤悟 市文化局局长
  王泽全 市卫生局局长
  衣恩志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忠民 市工商局局长
  赵玉勤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潘广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永泉 市粮食局局长
  刘铭英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志超 市物价局局长七台河旅游
  杜  平 市非公有经济发展局局长
  宋利佳 市畜牧局局长
  周幼华 市人防办主任
  孙  艳 市旅游局局长
  嵇  鹏 市供销社主任
  陈德利 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  平 市煤炭局局长
  张学雷 桃山水库管理处主任
  李  伦 市气象局局长
  马喜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高  义 七台河火车站站长
  刘静祥 市地震局局长
  闫世达 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行长
  刘晓辉 七台河银监分局局长
  赵  学 七台河市经济开发区主任
  狄英杰 七台河电业局局长
  姜 波 市红十字会会长
  刘永刚 七台河军分区司令员
  张喜军 七台河武警支队支队长
  刘剑秋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徐晓辉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常设机构)。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