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
1)一般计税方法
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消费税等价内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普通发票票面注明的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飞机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当期进项税额=铁路票价/(1+9%)×9%
当期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票价/(1+3%)×3%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积水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原址×适用税率
2)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3)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4)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价款/(1+税率)×税率
2.消费税
1)从价从价定率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弥补亏损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4.个人所得税
1)一般规定
·综合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6万-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其他支出-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每次(月)收入-税费-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为限)-800 ]×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每次(月)收入-税费-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财产转让收入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股息、红利、利息、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2)扣缴义务人
·扣缴工资、薪金所得
车辆购置税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费-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扣缴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预扣率(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扣缴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70%×预扣率(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70%×预扣率(20%)
·扣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预扣率(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20%)5.其他税收
1)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2)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计税依据=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计税依据=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计税依据=价格差额
计税依据=补交的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3)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4)车船税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5)印花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价款或报酬)×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6)资源税
从价计算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从量计算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7)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