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增值税
(一)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3%。
(二)计算公式:
1、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二、消费税
二、消费税
税率:
税 目 | 税 率 |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3)批发环节 2.雪茄烟 3.烟丝 | 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5% 36% 30% |
二、酒及酒精 车辆购置税计算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
三、化妆品 | 30% |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 5% 10% |
五、鞭炮、焰火 | 15% |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2)无铅汽油 2.柴油 3.航空煤油 4.石脑油 5.溶剂油 6.润滑油 7.燃料油 | 1.40元/升 1.00元/升 0.80元/升 0.80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0.80元/升 |
七、汽车轮胎 | 3% |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 3% 10% |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 1% 3% 5% 9% 12% 25% 40% 5% |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 10% |
十一、高档手表 | 20% |
十二、游艇 | 10% |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 5% |
十四、实木地板 | 5% |
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一)税率: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
税率为20%。
(二)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部分费用的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四、车辆购置税
(一)税率:10%
(二)计税价格: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三)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五、储蓄存款个人利息所得税
(一)税率:5%
(二)计税依据:纳税人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三)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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