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同性恋在国内外都是一个伴随历史而长期存在的,但东西方对此现象的态度、法律制度是截然不同的。近年来,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同性恋者特别是青少年同性恋者逐渐增多,成为一个社会上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国的传统导致我国对同性恋法律这一问题存而不论,但正确认识同性恋在我国的现状,从哲学的角度出发,辩证地看待同性恋有其必要性。
关键词:同性恋 中国现状 矛盾论 辩证法
一、同性恋的定义
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是性取向之一,是指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人,具有这种性取向的个体被称之为同性恋者。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感情的人类同性恋不可同日而语,这也是人类多元化发展的一种具体表现。2001年4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将同性恋定义为“在正常生活条件下对同性成员持续表现性爱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和性爱行为,对异性缺乏或减弱性爱倾向,也可有正常的性行为”
二、同性恋在中国的现状
同性恋问题目前正日益进入中国公众的视野,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人为主导,呈现出一种日益宽容的态度。具体理由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西方传来的自由、平等、人权等观念曰益常识化,对少数和异端的尊重和宽容要求消除对同性恋的歧视。
二是对于较易获得信息的高等教育人,他们更容易获得新的科学结论,也更容易接纳新信息改变既有的观念。
三是全球正处于对同性恋日益宽容并正面保护其积极权利的趋势中,年轻人更容易接受国外的制度、思潮以及对同性恋持同情、赞成态度的文艺作品的影响。
四是中国的人口压力、性别失衡与人对自身关怀之下婚姻逐渐与生育的分离,促进了对同性恋的接纳与宽容。
五是中国传统上对待同性恋从来都没有西方那么严厉,呈现相对的宽容。
南极之恋结局
关于中国同性恋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关于会对谁说出自己的同性恋身份,8.5%的人表示不会介意,对所有人都说;29%的人只会对要好的朋友说;只有1.3%的同性恋者会对家长说;有11%的同性恋者只会对陌生人说自己是同性恋;还有50.2%的人不会对任何人表明自己是同性恋。
虽然同性恋者的感情和异性恋者的感情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区别,但面对巨大的压力,作为同性恋者,无法向任何人表明自己的真实性倾向,不得不过双重生活。而当他们对周围每一个人隐瞒住自己的感情和想法时,又觉得非常孤寂,这是同性恋人的普遍困扰。
在中国,同性恋最大的压力来源是家庭。调查显示,35.5%的人认为来自家庭的压力,传宗接代的责任;14.2%的人觉得想到这条路会让自己孤独终老便会压力巨大;26%的人觉得最大的压力来自于他人的异样眼光;12%的人觉得最大的压力来自于对艾滋病等传染病的恐惧;还有12.3%的人觉得同性恋没什么压力。家长这一个关是很不好过的。这是个很大的问题,特别涉及传宗接代,他们就觉得不能让孩子当同性恋,我国首位站出来公开支持儿子性倾向的母亲吴幼坚认为,很多父母都是都是强迫孩子改变,而且理由都很足:“我都是为了你好,我是为了你的将来考虑,你年纪小,还年轻,考虑事情不周到。你现在就以为情啊爱啊之类的,
到时你们老了,就会觉得孤孤单单。现在又没有法律保障,又没有后代,到时候我们死了你怎么办?”这些是非常普遍的观点,因为养儿防老、传宗接代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本来独生子女的父母就已经觉得孩子很孤单了,现在他还搞同性恋,那孩子以后就会只有自己一个人了,没有伴,孤孤零零,父母都不放心。”而中国传统的“面子”文化和“凑热闹”的习惯也是父母难以接受孩子是同性恋的一大原因。有些人被揭露出来是同性恋,往往连累到父母被人指指点点,这也是父母不愿意面对的。
三、哲学眼光下的同性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也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列宁说:“辩证法是这样的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之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这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
“同性恋”和“异性恋”这对矛盾体也毫无例外的符合伟大的辩证法。
矛盾论认为,只要在一定条件下,组成万事万物的矛盾的双方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黑夜”和“白天”这对矛盾会在时间推移这个条件下互相转换;“强”和“弱”这对矛盾会在是否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条件下互相转换;不光这种转化是必然的,而且任何“单极”一定存在一个对立面,例如磁铁有南极就一定有北极;有“大”就一定有“小”;有“物质”就一定有“反物质”。马克思矛盾论这种“二元”的世界观到现在已被认可,并且成功地通过了实践的检验,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处处以此思想为指导,最终取得了胜利。
如果用矛盾论细致地分析“同性恋”存在的合理,只不过是一次对真理的演绎而已。 一方面,既然存在异性恋,也就是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自然形式。那么,按照矛盾论,就一定存在其对立的形式---“同性恋”,因为矛盾一方的存在总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另一方面,“异性恋”会在一定条件下朝相反的方向,即朝“同性恋”的方向发展。因为矛盾始终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只不过这个可以让正常人变成同性恋的条件较为复杂而已,但毫无疑问的是,只要这些条件具备,“异性恋”向“同性恋”的转化就成为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这个转化的条件可以是人的
生长环境,可以是后天个别事件的刺激,也可以是性相关基因的突变。同性恋虽然不像异性恋让人觉得美好,而且在道德上也难以让人接受,但不得不承认,任何客观存在的合理性绝对不会因人们的好恶而发生改变;不得不承认,同性恋的存在确实合理,确实符合辩证法,确实符合马克思主义。
四、结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人们也越来越能接受与自己不同的思想,同性恋体在社会主流文化中的认可度也随之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颁布了同性恋的相关法律,承认其合法性,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国也会颁布相关法律政策,认可同性恋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同性恋在社会中得认可度折射出马克思主义的完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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