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L/QB
供应商评审及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STL-QB-S402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前  言
本标准由物资部提出。
本标准由物资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物资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已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评审、检讨修正,呈阅总经理批准。
本标准于2021年6月5日首次发布。
供应商评审及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 旨在确保对供应商的开发和评估及供应商的定期评审能够有效的进行,促进供应商的交货质量和交期能持续
满足要求
1.2 评估供应商风险等级,并根据供应商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重点强化对高风险供应商的管理。
1.3 适用于对所有已经纳入的合格供应商、和即将评审通过的供应商管理和考核,以及风险控制的评估
2、 定义:
2.1 材料风险:指原材料、零部件、组件所构成材料本身的风险。
2.2 供应商风险:指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限用物质管理体系的综合水准,一般通过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以
及日常交货绩效状况来决定。
2.3 综合风险:指对材料风险和供应商风险的综合考量。
2.4 EPPPS:extenal provided processes,products and services 外部提供的过程 产品和服务。
3、 管理职责:
3.1 物资部采购组负责统筹实施供应商考核、定期评审及风险评估,并汇总供应商风险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级管理。
3.2 技术研发部和安全质量部负责协助对供应商考评及风险评估的实施;必要时负责协助对供应商实施产品审核和制造过程审核;负责对供应商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确认及日常运营管制工作计划的实施;负责协助对供应商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的验证
3.3 总经理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批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供应商审核员能力要求:
供应商审核员应符合顾客对审核员资质的特定要求,并证实最少具备以下核心能力,包括了解:
4.1.1 产品审核、过程审核的方法,包括基于风险的思维;
4.1.2 适用的顾客特定和组织特定要求,包括产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4.1.3 ISO9001C、IATF16949、ISO/TS22163、AS9100D和ISO14001 中适用的与审核范围有关的要求,有协助供应商管理体系开发的能力;
4.1.4 对供应商产品制造过程的适当了解,包括供应商产品实现的特殊特性、流程图、PFMEA和控制计划的认知;
4.1.5 有对供应商能力监视的方法和认知;
4.1.6 与审核范围有关的适用的核心工具运用;
4.1.7 如何计划审核、实施审核、编制审核报告并关闭审核发现。
4.2 对供应商审核准则的确定:
4.2.1 对已经展开正常合作供应商体系的审核,由物资部采购组主导,组织安全质量部与技术研发部到供应商现场执行审核,审核的准则参照本公司《供应商现场审核检查表》执行。本《供应商现场审核检查表》包括了供应商当前自评内容、审核检查内容、审核结果、审核不符合通知共四项内容;
4.2.2 对即将开发供应商风险的评估,参照本公司《供应商风险评估记录表》执行。评审通过后再进行实地考评,
依《供应商现场审核检查表》执行稽核;
4.2.3 对关键产品的的质量、制造过程执行审核时,由技术研发部主导,组织安全质量部相关人员到供应商现场
执行审核,审核前需编制审核检查表告之供应商,与供应商做好沟通;
4.2.4 关于对供应商审核的类型、频率、范围、提交的相关资料,详见《合格供应商名册》表单内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审核的类型、频率、范围、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处于动态管理的,根据供应商的交付绩效表现可进行
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册》 每季度根据当前的供应商交付绩效更新一次;
4.2.5 对供应商实施审核后应形成审核报告,报告内的不符合事项需得到供应商现场负责人
确认,审核的最终符
合能力的报告综述需得到本公司总经理审批,而后再发行于供应商;审核的不符合事项,由主导单位跟进
供应商的整改进度与效果验证。
4.3 供应商评估、考核、选用:
4.3.1 供应商资料收集和EPPPS的分类:
4.3.1.1 物资部采购组根据采购物料技术标准和公司发展的需要,通过与同类物料的质量、价格、服务进行比较,对有可能作为合作伙伴的供应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评估;
4.3.1.2 供应商和EPPPS的分类。供应商的EPPPS的分类必须按所规定准则执行,以确保对外部供应商和EPPPS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必须识别关键外部供应商。分类准则包括外部供应商依据要求提供EPPPS的能力,分类应包括:战略需求、过去经验、可获得的市场信息、外部标杆、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运行和集成成熟度,以及必须定期评审供应商类别;
4.3.1.3 本公司的关键供应商为五金原料材料供应、热处理外包、电镀外包。 
4.3.2 供应商的评估:
      根据各类物资对公司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及所购物资的价格等因素,可采取以下几种评价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2.1 供应商能力的书面调查。采购人员应根据供应商基本资料情况评估其加工能力及环境保护能力( 环境保护能力主要指供应商产品的符合环保法规要求的程序以及供应商自身重大环境因素之管制情况等 )是否可列为开发或交易对象﹐经评估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3.2.2 样品评估﹕当实施样品审查时﹐采购将样品交安全质量部﹐进行实物试作或测试﹐并依结果判定是否为合格供应商。必要时由生产部门进行小批量试用,试用后的产品由安全质量部检测并出具报告;
4.3.2.3 实地评估﹕采购应会同评鉴小组人员实地进行厂商评鉴﹐了解供应商之设备﹑人员﹑品质﹑制程等各项能力记录于《供应商现场审核检查表》﹐作为评鉴判定是否为合格供应厂商之依据(对于无条件实地评估的供应商﹐物资部采购组提出报告交管理代表或总经理核准
后﹐可进行送样评估)。
4.3.2.4 供应商以往业绩评价:
⑴  对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其以往提供物资的质量状况与信誉,如交货期、交验合格率等,对其进行评价,从而判定能力及考核评价的频次。公司规定对连续三年评定为优质A级的供应商可以不执行定期的实地考核工作,各供应商的实地考核时限与执行要求是动态管理的,具体的间隔管理随每月的供应商交付绩效而变化,由采购人员登录于《合格供应商名册》内提交技术研发部、安全质量部会签,而后提交总经理核准,并依此执行;
⑵  若因距离远或实地考查不经济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交付绩效方面的资质证明”,如国家颁发的高企认证证书、驰名公司颁发的优质供应商奖牌、产品或自动化改造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供应商知名顾客的稽核报告、第三方认证公司的稽核报告等,以评价即将开发或已经合作供应商的当前综合能力;
⑶  公司规定:物资部采购每季度提交经总经理核准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其内生成的相关信息与供应商当前的评审方式即视为本办法的相关的规定,其相关单位收到后应依其执行。
4.3.2.5 评鉴过程中如有下列特殊情况时,送总经理核准登录,如顾客指定厂商、独家供应、货源有限、公司高层主管指定。
4.3.3 物资部采购负责填写《供应商现场审核检查表》,记录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发的任何必要措施。评估结果如不合格﹐则不予登录;如合格登录于《合格供应商名册》内提交总经理核准
4.3.4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4.3.4.1 物资部采购组依据 《供应商现场审核检查表》、月度交付绩效对供应商进行分析比较,选择出合格供应商,并填写《合格供应商名册》。《合格供应商名册》造册时应考虑到所有类型物资供应商,造册后应提交技术研发部、安全质量部予以确认评价正确性,以防止漏登记、漏考评、考评不严谨等;
4.3.4.1 《合格供应商名册》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受控的方式予以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册》应根据各供应商动态适时进行修改,月度考评是每月执行一次由采购自行控制,安全质量部、技术研发部协助采购对绩效差的供应商进行整改监督,每季度综述汇总一次提交总经理核准。
4.3.5 合格供应商的控制:供应商如何管理
5.3.5.1 月度考核:
          采购课对每批次每款物资到厂的交付业绩进行实时考核,登记于《供应商交付业绩统计一览表》内;
⑵  采购课以月为单位,根据《供应商交付业绩统计一览表》的统计情况,汇总《供应商月度绩效评估登记表》,依本文件第“5.3.5.3 考核等级及奖惩”执行供应商考核工作。在进行统计时应依月度《采购订单》及物料返厂的《送货单》记录,与《供应商月度绩效评估登记表》进行较对,确保漏统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