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的旧设备如何开票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假设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出售提前报废的设备。该报废设备属于废品、不属于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企业取得销售报废设备收入,应按适用税率计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要开具专用发票的,
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销售报废设备可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废设备开什么税票
要分不同状况来分析处理:
1、只要是销售2008年以前购买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一律按4%减半征收;一律只同意开普票。但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进扩展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展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要分两种状况来处理:
(1)如果购进时已获抵扣进项税额的,按17%或13%的适用税率征税;假设回收公司也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
(2)如果处理的是汽车、摩托、游艇等消费品,或是其他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因购进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时按4%减半征收。一律只同意开普票。
3转让旧固定资产设备如何开票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属于工业企业。我公司从其他单位购入旧固定资产设备,对方开具2%增值税一般发票,因技术原因,我公司未能安装使用该设备。我公司现在要将这批旧设备卖给客户,客户是一般纳税人。请问,我公司卖该批设备,是按一般货物销售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按旧货处理开具2%增值税一般发票?
答:一、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一般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贵公司转让上述旧固定资产设备属于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一般发票。
4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如何开票
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只能开一般发票。发票内容写:出售报废旧机器。
补充:首先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其次,收钱时:
借: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没有差额,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如果清理后没有差额,即没有清理净收益,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促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调整了现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取消了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的过渡与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如何开增值税发票 二、纳税人取得的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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