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名称(代码):体育学(0403)
一级学科名称(代码):体育学(0403)
第一部分本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一、学科方向与特
1.学科方向。具有4个学科方向,参照《体育学一级学科简介》。
2.学科特。本学科应结合众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体育产业等发展实践,突出学科特发展与社会贡献,反映学科发展方向和服务国家、区域需求。同时,按自身定位坚持特发展,体现体育学科发展的重要地位和社会声誉。
二、学科队伍
3.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4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少于30%。每个学科方向梯队配备合理,人员不交叉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民族传统体育学方向除外)。
头衔名称
4.人员结构。专任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比例不少于3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少于30%,其中不少于50%的教师获得外单位博士学位,且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经历教师。
5.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体育学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入选省部级重要人才计划,且具有重要的学术头衔和学术兼职,原则上要求在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点担任博士生导师并已完整培养1届博士生。近5年主持或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且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普通高校全国规划教材1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4篇;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或相当)奖励1项。学术骨干不少于4人,在体育学4个学科方向相应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近5年,每位学术骨干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2项,且科研经费不少于6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3篇。已完整培养1届硕士生,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协助完整培养1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能承担博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三、人才培养
6.培养概况。近5年,在体育学一级学科内不少于5届硕士毕业生,且已授予学术学位总数
不少于100人,所培养的研究生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本学科为二级学科博士授予点的,除了到达以上要求外,且博士生源较好,近5年已授予博士学位数量不少于10人。
7.课程与教学。现有硕士研究生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较好,原则上具备国家级课程或教学平台,且具有课程设置标准及审查机制,核心课程符合《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培养博士研究生拟开设的系列课程及其结构等应符合《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基本要求》,且体现出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层次性。
8.培养质量。近5年,毕业硕士生职业发展与社会评价良好,毕业生的总体就业率较高。具有一定数量的毕业硕士生继续攻读国内外博士研究生或成为相应工作岗位业务骨干。在读研究生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获得过一定数量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和体育竞赛奖项。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9.科学研究。本学科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博士生培养,近5年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300万,且师均不少于3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师均不少于1篇;出版著作不少于10部;获得省部级(或相当)以上科研奖励不少于5项;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不少于20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4项;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参与导师所承担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10.学术交流。近5年至少承办3次以上国际学术组织或全国二级学会以上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专任教师参加国际学术组织或全国二级学会以上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人均不少于1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具有国内外学术交流支持措施。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参加国内体育类学术交流。
11.支撑条件。本学科应为体育学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具有省级体育学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实验室,必须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求的专业实验室;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国
内外最新专业图书资料,自建或购买的国内外电子数据库必须满足所开设专业教学科研需求;具有较完善的研究生培养等管理制度及研究生奖助机制,严格规范学术道德。
第二部分本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一、学科方向与特
1.学科方向。在体育学4个学科方向均形成稳定的研究领域,参照《体育学一级学科简介》。
2.学科特。本学科应开设有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特学科方向,并开展体育相关实践活动,突出学科特发展与社会贡献,反映学科发展方向和服务国家、区域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学科队伍
3.人员规模。专任教师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比例不少于40%。每个学科方向梯队配备合理,人员不交叉申报,正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民族传统体育学方向除外)。
4.人员结构。专任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教师比例不少于3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少于20%。
5.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在国内体育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入选重要人才计划,且具有较重要的学术头衔和学术兼职,原则上要求在同学科或相近学科
硕士点担任硕士生导师并已完整培养1届硕士生。近5年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2项,且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出版学术专著或主编教材1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3篇;科研成果获得厅局级(或相当)奖励1项。学术骨干不少于4人,在体育学4个二级学科相应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近5年,每位学术骨干主持或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且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2篇。在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点参与协助完整培养1届硕士生,能承担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三、人才培养
6.课程与教学。本学科本科专业核心课程或硕士专业核心课程建设较好,原则上建有省级课程或教学平台,已制定比较完整的培养方案,培养硕士研究生拟开设的系列课程及其结构等应符合《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且体现出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的层次性。
7.培养质量。
近5年,本学科已培养完成3届本科毕业生或1届硕士毕业生,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较高。在学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和体育竞赛奖项。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8.科学研究。本学科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硕士生培养,近5年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100万,且师均不少于2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师均不少于1篇;出版著作不少于5部;获得省部级(或相当)以上科研奖励不少于1项;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有一定比例的本科生参与导师所承担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9.学术交流。近5年至少承办3次以上全国二级学会以上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专任教师参加全国二级学会以上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师均不少于1人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具有国内外学术交流支持措施。
10.支撑条件。本学科应为校级以上重点学科或具有厅局级体育学教学科研平台、基地、实验室,必须为运动人体科学专业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求的专业实验室;每年购买一定数量的国内外最新专业图书资料,自建或购买的国内外电子数据库必须满足所开设专业教学科研需求;具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等管理制度及学生奖助机制,严格规范学术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