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亚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三亚市城镇非农业户口;
(三)申请人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76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包括:
(1)配偶;
(2)父母;
(3)未成年子女;
(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五)申报人未结过婚,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单独作为家庭户申报。
二、三亚经适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三亚市区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且均在三亚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
2、考虑实际申请过程中,未婚或离婚人士申购。申购条件明确指出,未婚或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士可单独进行申报,但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离婚人士申购经适房,离婚时间应满3年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
3、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须低于三亚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应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后,方可依规定申购经适房。
附:需注意的是,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报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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