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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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韩再芬简介
张亮个人资料>朱婷个人资料【公布日期】1995.07.04
【文 号】建城[1995]383号
【施行日期】1995.07.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注:本篇法规中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已被: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2006修订)(发布日期:2006年5月23日,实施日期:2006年5月23日)废止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1995年7月4日 建城字第383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城管办: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规定,我部制定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今年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附一: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一、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质量,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实行资质审查发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指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所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均应纳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业绩等。
  四、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申请资质审查的企业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有关证件;
  (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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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金数量证明书;
  (七)企业业绩证明;
  (八)其他文件、证明。
  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凡从事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古建筑维修和仿古建筑施工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企业的资质等级,经批准取得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
  七、新开办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应持本规定第五条所列文件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初审,初审同意后,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
公司中秋祝福语  《试行证书》使用两年后,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正式资质审查验收,审定合格后,才可获得《证书》。
  对不符合资质标准,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企业资质或予以降级审查,企业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八、凡通过资质审查并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接受资质审查部门的年度审查。
  九、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吊销证书。
  (一)不按规定申请办理资质审查的;
  (二)申请资质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借用、转让和出卖资质证书的;
  (四)违反资质标准超越等级或超越营业范围承接工程项目的。
  十、各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十一、生日礼物女朋友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本办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二: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一、一级企业
  (一)具有8年以上城市园林绿化经营经历。
  近5年承担过面积为60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并完成栽植、铺植、整地、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体、水景、喷泉、驳岸、码头、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工程,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具有大规模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和经营能力。
  具有高水平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力。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周围地区内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影响力和辐射力。
  (二)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企业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总工程师,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总会计师、经济师。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10%以上,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园林工程师不少于7名,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水、电工程师都不少于1名。企业主要技术工种骨干全部持中级以上岗位合格证书。
  (四)企业专业技术工种除包括绿化工、花卉工、草坪工、苗圃工、养护工以外,还应包括瓦工、木工、假山工、石雕工、水景工、木雕工、花街工、电工、焊工、钳工等,三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占企业年平均职工人数的25%以上。
  (五)企业技术设备拥有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各种工程模具、模板、绘图仪和信息处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