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安谋克制度是女真人特有的一种社会和经济组织。有关它的研究很多,这不仅因为它本身固有的吸引力,也因为它在许多方面是满洲八旗制度的先驱。
猛安谋克制是建立在女真人按部落划分的基础之上的,它并不是纯粹的军事组织,而是一个包罗丰富的社会制度。女真的全部人口都被阿骨打置于这个组织之中。很快地,它就成为对所归附人口实行控制的最重要的军事和政治手段。谋克是这个制度中最基层的单位,每个谋克所统的户数是不同的。从理论上说,它本应该统领300户,但实际上往往少于此数。同样,一个猛安所统领的户数也达不到它的名称所说的1000户。一般地说,一个猛安是由七到十个谋克组成的。
谋克之下又有“蒲里衍”(这个词可能与满语的feniyen【人】有关),蒲里衍既是单位的称谓,也是它的首长的官称。每个蒲里衍统领50户。每户中健全的男性,都必须到军中服役。男仆也要充军,在军中担任副从(称为阿里喜,参见满语ilhi)。凡作战时,每个全副武装的士卒都有资格携带一个充任杂役的阿里喜。在女真人的故乡东北地区,每个谋克都居住在由木栅围起的村庄里或者周围,大多数以最初居处的地点来命名,甚至在他们迁离他乡之后,通常也都保留着这些名字。
军事训练目的猛安谋克制据说是由阿骨打于1114年正式创立的,但事实上却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女真灭辽之后,便将臣服于他们的契丹人、奚人、汉人和渤海人都编成猛安谋克纳入这个制度之中。这个制度中的首领均为世袭,这对于率领部属一并归降女真人的契丹首领来说,曾是相当重要的诱因。
不过,一个契丹谋克仅有130户左右,少于女真谋克的户数。至于被正式编入一个渤海谋克
或汉人谋克中的户数究竟有多少,我们还不知道。但至少在我们知道的一个例子中,一个汉人谋克中仅仅有65户。在汉人和渤海的猛安谋克中,1145年废除了首领的世袭,但对契丹人和奚人的首领世袭却保留下来。与此同时,现存的猛安谋克被分为三等。第一等是由皇族任首领者,第二等的首领是其他的女真人,第三等则是由契丹人、奚人、汉人和渤海人构成的。不过,这种企图按照不同民族给予不同地位的做法,被于1150年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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