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系统正在做进一步调整,允许50周岁以上与15周岁以下的流入人口,没有身份证的可以通过(身份证码为空)。
2、流出人口计划生育采集卡中的 “户编号”是填什么内容。
答:就是指家庭户编号
3、多数信息采集员都反馈说流出人口的采集比较困难,有的只通过其他人问到流出人员的姓名,其他的信息都无从采集,家庭户流出的,信息就更难采集到位了,有的也只能问到大致的地方,如:上海、北京、广东或厦门。
答:对流出人员不知具体乡镇的,以大致流向自定乡镇或街道,登记录入到省平台列入管理,外省的不要提交协查,等流入地通过国家PADIS提交协查过来的正确详细乡镇地址后,再到省平台进行修改更正,省内的流出人员通过远程查询进行修改更正。
这样做法一是能对流出人员列入管理并到位,二是完成省上要求的建库率达80%以上。
4、信息采集卡采集到这个月几号,几号开始录入工作?
答:正式版已启用了,采集好的流动人口信息就可以录入新系统中,我市定于10月1日前完成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录入工作。
5、以下两种情况是否要采集:(1)双方现都居住在我市,其中有一方的户口未迁入本市,其子女的户口已迁入我市;(2)来我市多年的,房屋也在我市的,但户口还未迁入的。
答:第(1)题——女方虽婚嫁男方,但户口未迁出,并其子女的户口都在女方户籍地,男方的户口未迁入,但已长期居住在女方,双方有长住趋势,不作为流动人口,不要采集,
第(2)题——外地在我处购房,并有长期居住趋势,虽户口未迁入的,不作为流动人口,不要采集。
(流入到现居住地经商务工,并在现居住地购房,有2年以上的长住趋势,虽户口未迁入,可作为常住人口统计。
流入到现居住地经商务工,并未购房,既使有5年以上的时间,作为流动人口统计。)
6、家庭户流动是否全部都要登记?能把步骤细化吗?
答:每个人员都要登记。步骤:
(假设育妇、丈夫、小孩、母亲四口人)
首先,对育妇先登记。在录入时[与户主关系] 不能为空。要设[户主],才能对其他人员进行登记;然后在[家庭户流动]框里打勾;
其次,在左下方点击[配偶登记]按钮,系统自动将基本信息和配偶信息对调,赋“与户主关系”为‘夫’,其他信息不变,点击保存后即完成配偶登记。(如果配偶身份证号为空,配偶登记只能放入[其他成员登记]中进行录入)
再次,在左下方点击[其他成员登记] 按钮——进入[家庭其他成员登记]框——点击[增加]逐个输入子女和母亲的信息——[保存]。
如小孩未取名的可以这样填写C+母亲姓名
7、 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卡中的“已婚育妇信息” 这一栏的项目比较难采集到位,原因是大部分基层人员反馈在采集过程中对象都不配合这些方面的信息采集。
答:靠大家多做些解释工作,尽量采集多方面资料信息。
8、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卡中的“户籍地详细地址”这一栏,采集人员采集时为了信息准确,大部分都是通过向对象要身份证进行登记的,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身份证中的地址虽然很准确,但是它描述的地址很多都是从省直接到县级市的,比如说:福建省武夷山市……,造成以后录入时有困难。
答:信息采集工作是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录入工作的基础,更是提高信息录入质量工作的关键。所以在向对象要身份证进行登记的时候,尽可能询问详细情况。
9、身份证录入时,点击三个小点查询,如查询已发现已登记过的,点击确定后,再把信息按采集表的内容修改和补充完整;再如查询发现流出地也做了登记,导入信息,再补充采集表信息。
10、户籍地录入乡镇(街道)一级。
11、网络如果断线,可点击左下角三个黑点重新网络连接。
第一节 流入登记
一、流入人口登记
流入人口登记提供对流入人口信息的编辑功能,本模块是流入人口最主要的登记方式。所有的流入新增与修改登记均在本模块完成。在主窗口中可以对流出人口的基本信息,配偶信息,婚育节育信息,婚育证信息,流动信息进行登记。主窗口左下角中【个案查询】是向国家发送个案查询,当流出对象为户主关系且为家庭户流动时可对其配偶信息及其他成员信息进行登记。如图:
操作说明:
(1)录入身份证号的时候,如果录入的身份证号已在本地做流入登记,系统自动将期提取出来,用户可以直接修改。
如果录入的身份证号在其它区域有做流入登记,系统会弹出窗口,将其他区域登记的信息全
部列表出来。如果其它登记的已经被注销,则系统可以直接将其他登记的信息导入过来。
如果其它登记的有未注销,则系统可以直接将其他登记的信息导入过来,并将此未注销的信息自动完成注销。注销备注注明:“由现居住地XXXXX登记时自动注销”。以减少重管对象的发生。
注:成人对象身份证号不能为空。如果身份证号为空,按国家要求,则输入18个‘0’。
(3)从流出地提取流动信息
录入身份证号后,如用户要查看流出地登记信息,可直接点击身份证号旁边的[…]按钮,系统会自动查询全省流出人口登记库,并将查询结果显示在弹出的列表窗口中,用户选择确定后,系统将导入流出地登记的基本信息(配偶信息、其它信息)和流出时间。
(4)可以在本窗口中直接登记对象的管理与服务信息。
可通过点击[增加条目],增加记录,点击[删除条目]来删除记录。对于生育情况,可直接点击[从子女信息导入],可将最近两年出生的子女信息复制到生育情况中。
(5)对于户籍地地址码的录入,有以下几种方法:
A 双击户籍地地址码栏,系统直接弹出地址码查窗口,通过录入地名来查;
B 在户籍地地址码栏,可直接录入地名,系统会查包含该地名的所有地址列表,仅用户选择;
C在户籍地地址码栏,可录入“地名,地名”的方式,快速定位地址码。
D 可直接录入地址码
E 可点击旁边的地址码按钮,按省-地市-区县-乡镇-村居的模式选择。
按国家要求,现户籍地地址码必需要录入到乡镇级以下。
对于配偶信息的,可双击配偶户籍地地址码栏,系统将把本人的户籍地信息复制到配偶的户籍地信息中去。
(6) 家庭户流动登记
如本对象是属家庭户流动(按国家定义的家庭户流动标准),必需在家庭户流动选项中选中,并且
“与户主关系”不能为空。对于育妇来说,“与户主关系”即为“户主”。保存后,如属家庭户流动的,而且属户主的,可点击[其他成员登记]按钮进入其他成员登记窗口。
>户籍地址是填什么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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