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人民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游客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应对景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景区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期间在景区游览过程中发生的新冠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景区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执行组长:*
组员:**
内蒙古旅游注意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楼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对外联络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决策,做好国家及地方疫情防控要求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与相关机构的联络工作。
四、游客管理
1、实名制购票。游客凭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实名制购票,倡导游客采用实名制分时段电话预约购票方式有序入园,尽量采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服务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
2、设置宣传告示牌。景区入口醒目位置设立告示牌,提示游客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测体温、戴口罩,入园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随地吐痰等内容。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
3、实施入园必检。游客入园时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对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和发热游客拒绝入园。
4、实施“健康码”核验管理。景区只对持有“健康码”绿码的游客开放,暂不对持黄码和红码的游客开放。
5、查验天内行动轨迹。对多所有进入景区的游客进15天行动轨迹查验,如发现有当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等地区(根据情况动态调整)”的人员,及时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6、控制游客流量。在园瞬时总人数不超过景区瞬时最大承载量的。景区瞬时最大承载量为人,在园瞬时总人1500数不超过人。
7、保持安全距离。购票窗口、检票口、码头登船入口、欢乐岛入口、蜂巢迷宫入口等处设置游客排队米线,拉开游客间距,必要时增加景区入口通道,快速疏导游客入园。在景区内部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和点位,如码
头、户外烤营地、水科普文化园、欢乐岛等地采取疏导措施限制人员驻留时间和聚集数量,满足安全距
离要求。
8、落实消杀措施。门区售票窗口、体温检测仪、闸机、护500mg/L栏等游客可能接触的公共设施,使用含有效氯的消毒液303.4擦拭或喷洒,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日消毒次,可视游客量增加,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9、对游客、中、高风险地区游客的管控严格执行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最新防控要求。
五、疫情报告
景区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区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向景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报当地主管部门和防疫工作指挥部报告。
六、应急处置
1、对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按相关规定第一时间隔离,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和防疫工作指挥部。
2、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游客时,立即转移至景区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及时向报当地主管部门和防疫工作指挥部报告,根据相关部门下一步工作指示,配合做好人员转移。
3、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4、及时确认接触人员范围,采取分散隔离措施,及时疏散游客,消杀人员做好发病游客游览线路、周边环境、接触设施消毒工作。需要关闭景区时立即关闭,重新开放时间另行决定。
5、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疫情调查及后续处置工作。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未经核实的疫情。
7、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调查报告。
8、建立景区每日信息报送制度,每日按照相关要求向属地主管部门报送当日景区开放基本情况。
七、应急保障
公司应积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所需人员、医疗设备、防护物资等各项保障措施的准备工作,在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府领导下,积极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疫情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