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玉兰同志“爱岗敬业的好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6.18
【字 号】鄂政发[2012]51号
【施行日期】2012.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教师爱岗敬业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玉兰同志“爱岗敬业的好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鄂政发〔2012〕5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周玉兰同志是宜都市第二高级中学教务处女教师。该同志参加工作十一年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业绩突出,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
  今年6月4日下午,负责学籍管理的周玉兰老师带着659份高考准考证,从学校本部送往高三年级所在地途中,遭歹徒袭击,她不顾自己生命安危,用手堵住头部流淌不止的鲜血,忍着头部的剧烈疼痛,坚持将准考证一张不差地送到学校,自己的钱包却被歹徒抢走。周玉兰同志的事迹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周玉兰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教师的优秀代表,是我省教育系统涌现出来的师德模范,也是全省广大人民教师学习的楷模。为了表彰周玉兰同志的先进事迹,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周玉兰同志“爱岗敬业的好老师”荣誉称号。
  省人民政府号召全省广大干部职工向周玉兰同志学习,学习她临危不惧、舍身忘我的优秀品质,学习她不怕牺牲、誓死维护学生利益的高尚情操,学习她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
风范,以周玉兰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