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1.17
【字 号】贺政办电〔2022〕2号
【施行日期】2021.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1〕193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桂政办电﹝2022﹞5号)精神,2022年春运将从1月17日开始,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众平安有序出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
  二、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贺州市202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春运工作和春运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晓军 副市长
  副组长:李 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呈朝 市工信局局长
  邹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恩先 市卫健委主任
  杨智辉 市应急局副局长
  李金洲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兰祖陆 贺州火车站站长
  成 员:彭登峰 市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柳继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毛艳玲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 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健光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杨军平 市住建局副局长
  邓 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谭意聪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和宁 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有济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钟 毅 市总工会副主席
  韦昌平 团市委副书记
  黎 萍 市气象局副局长
  潘 江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廖 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赖鑫睿 钟山西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春运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邓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廖军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分别是:
  (一)疫情防控应急工作专班。由市卫健委市牵头,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指导做好春运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赴重点地区协助开展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专班。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气象局负责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向各级各有关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区)制订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准备。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落实应急运力,指导铁路部门在火车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
  (三)应急物资运输工作专班。由市工信局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和单位提前制订管控条件下的应急物资保障预案,做好应急抢运、应急物流设施、应急队伍准备,加强对应急和民生车辆的通行管理,确保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避免因运输受阻造成生活物资短缺、价格大幅波动。对于实行严格管控的城镇,必要时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无接触”接驳运输。
  (四)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班。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制订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准备。
  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春运协调工作,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制订春运工作方案。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要在市和本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统一部署下,毫不放松做好春运疫情防控。要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督促检查,及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组织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要给予重点保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铁路、公安交管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机构,负责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底线思维,毫不放松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加强客运站场和交通工具防控。公路、铁路、水运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严格落实满足防疫工作要求的通风、消毒等措施和频次。落实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做好进站、候车(船)等站区空间客流引导,严格落实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公路、铁路、水运领域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加强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细化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信息登记、设置隔离区等措施,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客运一线服务人员上岗前要检测体温,上岗期间要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推动具备条件的人员“应接尽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返贺来贺人员的管理服务,严格查验从14天内有新冠病例省份的返贺来贺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体温检测异常、拒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不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处置。
  (三)组织引导人民众错峰出行。倡导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离桂。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放假开学时间,尽可能错开春运时高峰期。文旅部门要引导公众周边游、近郊游,减少长距离旅游外出。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四)强化春运疫情防控检查指导。春运开始前,各地要组织对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交通运输部门重点排查治理客运站(出租车)不严格查验乘客健康码、乘客随意出入站口,客运班线车不按线路行驶、站外上客、沿途揽客,市际以上客运车辆不落实实名制购票,旅游包车异地违法违规经营等疫情防控隐患问题。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推动公铁水各单位完善防控措施,并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五)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地要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停开等情形,提前制订有关应急预案,并按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各地可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
  四、做好统筹协调,优化运输服务保障
  (一)切实加强运力保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和企业要在科学预测2021年春运客流量、流向的基础上,制定好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运输组织,统筹安排运力,适时增加班次,提高车船密度,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开通线路和新投用动车组,同时保证慢速列车开行规模,重点做好通往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广东、湖南等地区的运力安排和客运组织工作,为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运力供给,优化车船发班频次和生产调度,提高运输能力,加强农村客运运力组织,方便农村众出行。铁路企业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2022年五一疫情能结束吗  (二)着力优化运输衔接。要强化铁路、公路、水运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加强运输衔接联程联运,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城市客运与铁路部门的对接,综合调度道路客运班线、公共汽车与
铁路临时客运列车等的衔接,积极开展定制客运服务,科学调配出租(网约)车,做好短途接驳,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