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排污许可审核技术规范
石油加工一、材料的完整性
应具备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排污许可证副本、
附图、附件等材料。其中,附图应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厂区雨水、污水集输管线走向及排
放去向图和平面布置图。
二、材料的规范性
(一)申请前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2、信息公开内容应符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定规定》要求。
3、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应填写完整,包括信息公开的起止时间。
署名应为法定代表人,且应与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等保持一致。有法定代表
人的一定要填写法定代表人,对于没有法定代表人的企事业单位,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
者等,这些单位可以由实际负责人签字。此外对于集团公司下属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独
立分公司,也可由实际负责人签字。
4、申请前信息公开期间收到的意见应进行逐条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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