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正高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
(讨论稿)
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教师系列正高二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规定
高等学校正高二级岗位主要是用于培养、引进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原则上设在教学科研岗位,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正高二级岗位。
一、国家、省级优秀人才类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6.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二、国家、省级重要奖励类
7.国家级科技三大奖获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9.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的主要完成人,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10. 国家文化艺术领域最高成就奖获得者的主要完成人;
三、国家重大项目主持人、学科(基地)、团队负责人类
11.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12.“863计划”重点(重大)项目主持人;
1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首席专家;
1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
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
16.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17.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18.国家级创新团队带头人。
四、其他类
19. 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外同行中有较大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的海外引进人才。
20. 在学科建设中起带头作用,为学科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特别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
二、说明
1.上述四大类20条中第1-18条内容明确,对照即可。
2.对于第19、20条,请各部门就“较大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及“重大贡献或特别突出业绩”的衡量标准提出建议。
教学科研正高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
(讨论稿)
具有教授(专职科研研究员,下同)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评选聘用到三级岗位:
在教授岗位工作满9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项;
在教授岗位工作满6年但不满9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
在教授岗位工作满3年但不满6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类别 | 选项序号 | 条件选项 |
荣誉称号 | 省部级1 | 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
2 | 教育部“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奖励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奖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 |
3 | 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 |
4 | “333工程”第一或第二层次入选对象 | |
5 | 省级优秀学科带头人;“青蓝工程”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对象 | |
教学条件 | 6 | 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二 |
7 | 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第一负责人;省级精品教材第一负责人;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第一负责人;省级优秀研究生课程 | |
8 | 国家级或省级品牌特专业第一负责人 | |
9 | 国家级或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第一负责人;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一负责人 | |
10 | 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团队第一负责人 | |
科研条件 | 11 | 主持国家级(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863”项目、“973”项目、科技支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科技厅研究项目)立项资助课题2项。 |
12 | 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排名前五;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以上(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前三 | |
13 | 在学校认定的“科研奖励目录”(2008版)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类奖励刊物1篇,或二类奖励刊物3篇 | |
14 | 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第一负责人 | |
15 | 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累计经费(以到学校帐为准)文理科100万元以上、工科300万元以上 | |
教学科研副高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讨论稿)
具有副教授(专职科研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按以下排序,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任职年限长者优先):(1)任现职满2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者;(2)任现职3-6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者;(3)任现职7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项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评选聘用到五级岗位:
类别 | 选项序号 | 条件选项 |
荣誉称号 | 1 |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
2 | 省部级“优秀学科梯队”个人排名前五 | |
3 | “333工程”第三层次入选对象 | |
教学条件 | 4 | 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但省级二等奖需排名前三 |
5 | 国家级精品课程获奖者;省级精品课程获奖排名前二;省级精品教材排名前二 | |
6 | 国家级教学团队成员排名前五、省级教学团队成员排名前三 | |
7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五、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排名前三 | |
8 | 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包括学科竞赛、专业或课程等有关竞赛)比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 |
科研条件 | 9 | 参与国家级(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863”项目、“973”项目、科技支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排名前三;主持省部级(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科技厅研究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 |
10 | 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成员;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以上(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前三;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 | |
11 | 在学校认定的“科研奖励目录”(2008版)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类奖励刊物1篇,或二类奖励刊物2篇 | |
12 | 主持承担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获省委书记或省长以上领导批示 | |
13 | 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累计经费(以到学校帐为准)文理科50万元以上、工科150万元以上 | |
教学科研副高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条件
(讨论稿)
具有副教授(专职科研副研究员)任职资格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评选聘用到六级岗位(按以下排序,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1)任现职资格满1年,符合副高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聘用条件中的1项;
(2)任现职资格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项;
(3)任现职资格2-6年,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项;
(4)任现职资格15年及以上者。
类别 | 选项序号 | 条件选项 |
教学条件 | 1 | 省级优秀教学课件二等奖以上主持人 |
2 | 省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排名第一 | |
3 | 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包括学科竞赛、专业或课程等有关竞赛)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 |
科研条件 | 4 | 参与国家级(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863”项目、“973”项目、科技支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排名前三;参与省部级(包括教育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科技厅研究项目)立项资助课题1项,排名前二;主持省教育厅立项资助课题1项 |
5 | 获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成员;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以上(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成果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前五;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排名前三;获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一项,排名第一 | |
6 | 在学校认定的“科研奖励目录”(2008版)以第一作者发表二类以上奖励刊物1篇,或三类奖励刊物3篇 | |
7 | 主持承担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获省委书记或省长以上领导批示 | |
8 | 主持承担的科研项目累计经费(以到学校帐为准)文理科30万元以上、工科80万元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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