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骨干人才岗位补贴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全校岗位设置分为关键岗位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不超过50个,重点岗位不超过150个。关键岗位分为公共基础课关键岗位和教学科研关键岗位。
关键岗、重点岗选聘和晋档的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喜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职业道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反对“法”非法组织,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形成较为稳定的学术团队。正高职称65岁以下,副高职称或中级职称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一)公共基础课关键岗的选聘及晋档条件
1.公共基础课关键岗的选聘条件
(1)面对全校学生开设公共基础课的的老师,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和本学科宽厚的知识面,
且为该课程教学与xx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校级以上争论  课题2项,公开发表教学争论  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
(2)具有5年以上从事同类课程教学经历,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超过规定标准的50%,每年为本科生或争论  生至少开设一门公共基础课。民族老师均用汉语授课,达到学校规定的HSK(8级)标准。课程教学评估为优秀者;
(3)乐观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取得省部级以上优秀老师称号者,或省部级以上优秀老师称号者,或省部级(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教学成果奖者,或取得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4)作为第一主编,编写出版了国家教育部“面对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编教材”、“十五规划教材”、“新世纪网络课程教件”;
(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者或公开进展10篇以上学术论文者;(论文作者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
(6)作为国家级教研课题的参加者(前2名),或自治区“精品课程”主持人。
(1)、(2)条为必备条件,再满意(3)~(6)条中的任意一条者可进入3档。
2.公共基础课关键岗位关键岗位的晋档条件
(1)主持科研项目2项以上,年均到位科研经费1万元;
(2)取得国家级优秀老师奖称号或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取得国家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教学成果奖者或取得国家级统编教材奖者;
(3)主持国家级教学争论  项目;
(4)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
(5)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者或公开发表15篇以上学术论文者;(论文作者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
(1)条为必备条件,再满意(2)至(5)中任意一条者可进入2档,满意任意二条可晋升至1档。
(二)教学科研关键岗位的选聘和晋档条件
1.教学科研关键岗位选聘条件
(1)设有博士点的学科一般应当是博士生指导老师,其他学科一般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位者,同时能承担教学和科研两方面的工作任务,年均教学科研工作量不少于430学时/年;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年到位经遇自然科学类不低于4万元,社科类不低于1万元),或承担横向课题年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上(纵向科研经费可依照5倍关系折算为横向课题经费,下同)、社科类10万元以上主持人(纵向科研经费可依照10倍关系折算为横向课题经费,下同);
(3)取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不限),或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4)作为国家级教研课题的参加者(前2名),或自治区“精品课程”主持人;
(5)取得省部级以上优秀老师称号者,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者(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或取得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6)累计发表的被《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或被《EI》收录学术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或授权创造专利1项,或被《EI》收录学术论文1篇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者,或公开发表10篇以上学术论文者;(论文作者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
(7)作为第一主编,编写出版了国家教育部“面对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课程指导委员会统编教材”、“十五规划教材”、“新世纪网络课程教件”;
(8)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9)作为第一育种人选育的品种通过国家、自治区品种审定;
(10)以第一导师身份累计指导毕业10名以上获本校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争论  生(不含在职申请学位);
(11)通过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为学校创收利润累计50万元以上者。
(1)、(2)条为必备条件,再满意(3)至(11)中任意一条者可进入3档。
2.教学科研关键岗位晋档条件
(1)年均教学科研工作量超过560学时以上;
(2)主持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经费一千万元以上),或主持自然科学类课题到位经费年均6万元,社科类课题年均到位经费1.5万元,或主持横向课题自然科学类年到经费30万元以上者,社科类15万元以上者;
(3)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者;
(4)取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5名);
(5)国家级教研项目主持人;
(6)国家“精品课程”主持人;
(7)“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指导老师;
(8)副主编以上编写出版的教材取得国家级统编教材奖者;
(9)作为学科带头人所负责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授权点或成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学
科,或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试验室(工程中心),或国家级、自治区级人文社科重点争论  基地等;
(10)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者(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取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11)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取得国家级优秀老师称号,或取得国家“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12)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省部级(13)累计发表的被《SCI》收录学术论文2篇,或被《EI》收录学术论文3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或被《EI》收录学术论文2篇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者,或被《SCI》收录学术论文1篇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15篇以上学术论文者;(论文作者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