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2010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制定我院201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细则: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201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长:刘再明
副组长:郑洲顺  陈海波  唐先华
  员:贺伟奇  王国富  陈小松
  书:安少波
  工作人员: 安少波 郭远威 龙小满 谭超美 金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院学生工作办,具体负责办理有关推荐手续等工作。
二、 推荐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立志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在校学习期间,前三年文化课总评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年级的前18%的范围之内,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要求。总评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实行学分制的计算公式:
总评成绩=
其中: 为所修课程进档成绩;
            为所修课程学分;
        若有重修课程者,其重修课程成绩为:重修课程进档合格成绩×0.9
3、 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4、 在推荐过程中,在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将学生综合素质各方面量化为分值,作为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排名的最终依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若推荐到校内,其文化课总评成绩可适当放宽到专业20%
(1)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者;获得2次以上(含2次)校级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者;
(2)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者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3) 有发明创造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4) 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
(5)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众公认者。
具体细则:
1)获省级“三好学生”一次加0.8分;获校“十佳大学生”一次加0.5分;获“优秀学生标兵”一次加0.5分;获得中南大学“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一次加0.2分,依此累加。
(2) 获中南大学“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者:一次加0.2分;获院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者:一次加0.1分,依此累加。
(3) 在中南大学指定的知名刊物上发表论文者(经SCI,ISTP,CSSCI,CSCD及以上刊物收录检索者):加1分,并按作者先后顺序递减0.25分,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75分,第三作者省部级0.5分,第四作者0.25分。其他全国性重要刊物每篇加0.5分。
(4) 发明创造者(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等):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加1分,并按排名递减0.25分。第一名(一等奖)1.0分,第二名(二等奖)0.75分,第三名(三等奖)0.5分。获校级加0.5分,并按排名递减0.125分。第一名(一等奖)0.5分,第二名(二等奖)0.375分,第三名(三等奖)0.25
(5) 学科竞赛获奖者: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获奖励,前三名或一等奖加1,前六名或二等奖加0.75分,三等奖加0.5分。校级奖励,前三名或一等奖加0.375分,前六名或二等奖加0.25分,三等奖加0.125分。
(6) 通过全国英语考试六级(CET6或四级(CET4)优秀者加0.5分。
(7) 获校组织的全校性文化体育竞赛:第一名(一等奖)加0.3分,第二名(二等奖)0.2分,第三名(三等奖)0.1分。
(8) 学生干部加分(至少工作一年以上):校、院团学会常委加0.5分,校、院团学会各部部长、班长加0.3分,团支书加0.2。其他学生干部加0.1分。累计加分。
(9)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的优秀事迹并被众公认者加          0.2分。
5、 对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在推荐工作结束后至本科毕业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a) 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b) 出现重修(补考)课程者;
c)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d) 体检不及格者。
三、 名额分配原则
1. 各专业名额分配一览表
专业
校内
校外
专业学位
重点学科
应用数学
6
5
3
1
信息与计算科学
6
5
3
0
统计学
3
2
1
1
2. 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又必须推荐到校外单位的学生,如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联系到接受单位,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3. 使用专项名额推荐免试的学生由本校接受,且专项名额专项使用。
四、 日程安排
1  927日,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工作小组名单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2  927日,制定我院具体推荐细则与办法,并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3  927~929 ,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筛选,确定初选推荐学生名单,在单位张榜公示;推荐到校外单位者,其资格证明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出具。
4  1010日,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含推荐到校外单位者),并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5  1011~1016日,保送校内学生必须参加学院复试,时间另定。复试内容:(1)英语听力测试,占10%;(2)专业课复试(基础课、专业课核心内容),占20%。三年综合排名成绩,70%
                           
数学科学与计算技术学院
                                200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