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党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让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
三、进入考察期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要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大学生入党转正申请 四、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五、参加党课培训
申请入党的同学要参加学校党委的党课培训和结业考试,通过考试之后才能进一步发展。
六、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或一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七、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
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八、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九、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它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
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的原则,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一、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
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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